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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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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他还不知余诗的名字,不知她的别,但他就是一盯住余诗,神愣是没法飘到别的地方去。

    韩潇,他爹很不巧也,爷俩一碰面就各,天雷动地火的,三天两吵一会,如今大爆发一场,家都砸了不少。

    因为余诗太彩了,站在舞台上,她就是最耀的那个,她,足有一米八多,还有一双风的凤,气度雍容、姿秀,韩潇发誓,那时候台的人有八成都粘余诗上了。

    可……也来不及了。

    韩澹泪吧嗒的站一边,也不知亲爹和亲哥到底帮哪个,虽然从理智上来看,帮爹比较好,因为这次爆发是韩潇先发得火,但从心里来说,韩澹又向着他哥。

个爹还不如不回家呢。

    他真的很不甘心,十万个不愿意离开这个人世,可是他得过敌人,却不过死神。

    认识余诗是一场好的意外,他发誓他当初只是随便朝戏台上瞥了一,然后就被余诗演的那个小生给摄住了。

    作为一个球迷,韩潇自然是知这首歌的,然后,他也知这位歌星是一个同..恋,并且因为粉这么一个歌星的关系,他对同之间的,持“不赞同也不鄙视”的正常态度,估计就算有两个男的牵着手在他面前路过,他的

    说起来韩潇其实还是个蛮的人,他最喜的外国歌星是瑞克.斯汀,这位歌星有一首很有名的歌,名为《生命之杯》,对,就是那首“go!go!go!ale ale ale……”的歌。

    咳咳,所以他当兵最初的原因其实只是想离开那个家,并没有他和自己女朋友说的那么伟光正,但他实在不好意思和余诗说自己中二期的那黑历史,所以此略过就好。

    这个年轻人,是不是在追她啊?

    闹到最后,父两陷冷战,等到了考结束,他包袱一打,就离家去当兵了。

    等那个小生一开嗓,乖乖的更是不得了,嗓音浑厚带着金属的亮丽,丰富,直直能把声音唱人心底去。

    后来他也后悔,他不该和老爷那么吵,作为儿让老人家一,低个认个错有什么困难吗?男汉就不能怕低

    那时候他还太年轻,还不懂事,不知孝顺父亲是有时限的,人的命也是脆弱的,一旦错过,他就再也没有孝顺老爷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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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年代还不讲究什么现场live超赞之类的夸奖语,但余诗的实力毋庸置疑,所以韩潇就那么成了余诗的粉丝,还是比较铁杆的那,后来千方百计要到了余诗的联系方式,脸红彤彤的邀请余诗门吃饭。

    呃,虽然这是一别误会”引起的意外事故,但余诗年轻时荷尔蒙比她未来的闺女也不差,韩潇没多久就不住,觉得自己,好像歪了。

    咳咳,反正,那时候大家还比较蓄,韩潇抱着一颗小粉丝的心,一放假就去请偶像四玩,然后大街小巷的胡同串,买些小玩意,但在余诗的里,她就一个受。

    所以躺病床上,韩潇面上洒脱还能笑哈哈的,其实到了夜人静的时候,他也难过,然后就狠狠的扇自己掌,骂自己魂淡,一辈作为儿却不孝,作为丈夫却不能给自己的妻一生幸福,他太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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