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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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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甚至差没命,所以那人让洪珂琛去找余丛一是为了借刀杀人?可这完全说不通, 不说余丛一现在还活着,李学璋也并没有一定要杀余丛一的理由, 这借的刀一不可靠。

    那到底为什么?总不至于是随指了一个人,人鬼也带了个‘鬼’字, 谁想完全不是同类, 余老爷本是个业余?若是这样他宁愿相信那人是想方设法给他们透‘九鬼归’的消息,起码他从李学璋这里知了‘九鬼归’虽然是远古传来的,但传经年残缺更改并不是无可能,起码李学璋找到了办法,虽然最后没机会实践是不是能成功。

    所以九鬼归的作用是起死回生,那么从王征到余丛一是不是用的就是九鬼归?那人是为了提醒他们这个吗?可即使是真的, 又能说明什么?如果九鬼归已经被施术的人改过, 那他现在也不可能知到底是怎么回事。

    现在的‘余丛一’到底算是谁起死回生了?

    郑峪翔脑里开大会开得一, 手机突然响起来吓得他肩膀一抖。电话那的人告诉他隔有辆悍要不要,车主买回来当收藏的, 他可以连牌一起先开走。

    “好, 我现在过去。”郑峪翔不自然地掀起嘴角挂了电话。

    对选车的要素郑峪翔首先要实用, 可是王征是个光看外表的货,觉得男人就该像悍那样野犷,但是他换了和女人一样多的车都没有换过一辆悍。他没问过王征为什么,也不想知为什么, 这会儿只想成全他的野犷,也不他觉得那车看着有多费劲,在城里开起来有多不实用。

    说起来他郑二爷从懂事开始就知钱的重要,可实际他赚了小半生的钱却没给他带来想象中的满足,反而是无的落寞。他想送车送房,送了他的半生家产,可是想送的人不收,还把自己那可怜的存款给他名曰‘替我存着’。现在想想那时他卖地了王征的衣住行,从到脚,从穿到用,他全包办了,但总觉得自己像个不正言不顺的务总。这会儿像是总算给自己找了个名分,给人钱也得理直气壮起来。

    电话里说的‘隔’实际上是邻市,隔着一个多小时的车程,黄小仙半路说有新的业务,郑峪翔没留他,两人挥个手就算作别。等郑峪翔把车开回来时已经时值傍晚,晚霞映红了半座城市。

    车里除了装着郑峪翔自己还有两大箱给余丛一的衣服,不说别的,就是唐装那个扣在余丛一手里都要折腾半天,所以他是一次把余老爷本来的衣柜全给换了。他脑里想着他亲手选的每件衣服穿在余丛一上是个什么样,手揣着兜跑上楼,不过刚抬手门还没敲去,一只沈白玉就从角落里突然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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