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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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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那之后。”尽秦冕的心思和视线一同,已经落在他光肤上,却仍然耐着与人解释,“当年经你提醒,我认为要是一次被人追要签名能拿笔来,这样给人的印象应该会更好一。”

    秦冕嘴角似有笑意,“人也一样。”他说着就要动手,趁气氛还在,想续上方才未调完的

    “没有。”秦冕,“没机会了。工作越来越忙,再没回过学校,后来一直在国外,现在就更不可能。”

    乔晏的声音依然温和,可第一个问题就戳到白鹿最疼的那,“你回忆的时候为什么不用正常时态?”她一边翻看记录一边问他,“我的意思是说,你为什么要跟我倒述?”

    雪白的飘窗上多了盆羞草,白鹿门第一就注意到它。

    “乔医生,我有孤独症。”

    乔晏没有拆穿,“回忆本

    秦冕不理他调侃,“桃越玩越,钢笔越用越专。再贵的笔也不可能对谁都衬手。笔尖有记忆,它能记得一个人写字的轻重,笔走和习惯。用得越久,笔越亲。它不仅记住一个人,并且永远只合那一个人的手。这‘一生只认一个主人’的东西,换谁,都会产生。”

    两个钟,白鹿把去年对秦冕的那说词搬来又复述一遍,从辍学讲到自杀,但凡还记得的细节也都提到。

    白鹿小心翼翼靠在躺椅上,微曲的背脊仍然是个不够放松的角度,“我应该从哪里说比较好?”

    “可能是……后面的事记得清楚一,也好讲一些。”

    “……”

    虽然乔晏全程没有话,白鹿仍然被她注视得心虚。故事讲得并不顺利,直到讲完也没落得轻松。

    “竟有这说法?”白鹿睁大睛,“看来新买的钢笔还不能随便借给别人。不然笔尖就记住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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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述是一极为巧妙的叙事方式,讲话的人可以隐藏和过每一他不想及的地方。就算说谎,也很可能不被人察觉。相比之,用正常语序编故事的难度,就大多了。

    白鹿见她反应有趣,敛眉笑笑,“骗你的,是我曾以为我有孤独症。”

    乔晏一愣,手中翻开一半的病历‘啪’一声又阖上,“啊,你说什么?”

    白鹿半信半疑,“看不来秦先生还是个节俭又念旧的人?”

    白鹿低吻他鼻尖,“你说呢?”

    “在那之后还有很多人找你签名么?”白鹿抿嘴,眉都弯成一个委屈的形状,像在吃醋。

    上次来时他说自己有永远疼痛的伤,这回一来,他直直盯着乔晏的睛看。

    他埋着脑袋,怯怯解释,“我……我现在不会自杀了,真的不会了。”

    秦冕瞄了对方正在解自己带的手,“签在哪里?”

    白鹿认真听完,脸上既惋惜又松了气。一瞬间又挑起眉,“谁说没有机会?”他将亮得反光的钢笔回秦冕手心,“我倒是有一个字想要,不知秦先生还给不给签?”

   对方似是看他心思,“不值钱,就是用得久了,有。”

    第七十四章 直视心跟面对死亡同样可怕

    白鹿反应极快,反手住男人不安分的手。他心中还有疑惑,“秦先生是什时候开始随带笔?我记得当年讨要签名的时候,你可没有这个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