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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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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廷司早就给郡主记了金册玉牒,到底不是自己育诞的亲骨,难免疏远。

    不过这件事,小玉箫却是不知的。

    在小玉箫被接回未明不久,四九总就对整个达了封令。也不知南静女是什么心思,在小玉箫一岁后她就撤换了所有在阁服侍的婢,如今待在齐玉箫边的都是不足三年的新人,两个贴婢仙草和灵芝不过才十五岁。

    她们自然也就不知,只是觉得蓁蓁殿对自己的女儿并不上心,反倒是灼华殿对小殿

    对此,灵芝和仙草也怀着几分好奇和揣测,最后归结到或许是因为公主与驸不和所致。她们服侍在小殿边两年多,一次也没见过驸,想必蓁蓁殿与驸只是一桩并无的指婚吧?

    戏文里不是常说呢?帝王之女也逃不过媒妁之言,更多的是联姻,貌合神离的多了……

    南姝女实在是累了,小玉箫有着异于常人的力,才三岁的娃娃每次带她来都会把她累到疲力竭,无法南姝女只好叮嘱小玉箫不许爬,不许到边去,自己找了个石凳坐了。

    此时艳照,南姝女却不敢坐到凉亭里,宁可挨着烈日的灼烤也要让小玉箫保持在她的视线范围

    这个孩,对南姝女来说是个特别的存在。

    在小玉箫被接来未明不久,太尉府那边也递来了消息称:陆仲行府中的姬妾诞一位男婴,请陛主记到南姝女膝并赐金册玉牒。

    南姝女为此十分苦恼,男婴不同于女儿,若是记到自己这儿,定会去母留,南姝女不想让无辜的人因自己而死,更不想接纳陆仲行的一切,便将心事倾诉给了自家小妹。

    后来南姝女才知:陆仲行与姬妾生的那个男婴实际年龄比晏郡主要大几个月,也就是说太尉府为了逃避责罚一直欺瞒不报,直到有了南静女的“前车之鉴”才选择跟风。

    也不知自家小妹是怎么和父皇说的,这个孩最后被过继给了太尉府的陆伯言,虽然稍稍有些不合理但谕说得清清楚楚:若灼华公主年逾四十无,再行它法。

    太尉府无奈也只能认命,但另一个问题又涌了来,一直住在私宅的陆仲行又黏上了南姝女。

    他认为只有让南姝女先生了嫡男,他和其他女人的孩才能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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