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的黑洛克
纹修
淑女小礼裙,一双同
系V
细
跟。
她的材依旧那么曼妙,双
似乎比以前还要细一些,她修
的双臂
叠,右手无名指的钻戒因为钻石太大而显得格外刺
。
凌肃越正想开告诉她戒指
在那里是已婚的意思不能
带,就只见一
挑的男人从背后上前一步,捧着呢
大衣外
搭在诗三的后背上。
之后低:“先生说,
飞机还是
凉的,怕您冷,让我给您披上。”
一旁凌肃越的父亲看着诗三,低声对凌肃越:“你知
给她穿衣服的那个人是谁的随从吗?”
凌肃越看了那个男生,
目测一米九五,全
肌
实,目光警惕而犀利,一直护在诗三
侧,应该是个职业保镖。
“那是霍胜的小儿霍正绪的保镖,诗三现在可是霍家的儿媳妇。”凌父哼了声,“霍胜是谁,你清楚,多余的话不需要我说,你只需要知
你得罪不起。”
“他小儿不就是个只知
蹲在家里的扶不起的阿斗吗?上大学还因为住不惯宿舍哭着退学,而且还是个00后。”凌肃越不可置信地看向自己的父亲。
“那又能怎么样?”凌父看向自己儿,“我让你来,就是让你彻底死了这条心,你如果仕途平坦,七十岁的时候也许有机会和霍胜一拼,但是,现如今,诗三已经一步登天,你们已经不在一个世界了,最好任何念想都抹杀掉。”
后来,凌肃越得知,霍正绪生在加拿大,是加拿大籍华人,其实没有中国
籍,“霍正绪”三个字只是霍家对他的一个称呼,他自己似乎还不怎么认可这个名字。
他生的时候
状况不好,霍母就没有带他回国,将他留在了外公外婆家。
结果,这一个行为导致了霍正绪对整个霍家所有人都万分疏远,反倒是和霍母家里走得十分亲近。
十三岁时,外公外婆过世,悲痛绝的他被接回国后,一直难以
集
氛围。
他格偏温婉细腻,相貌也比较女化,和外公外婆在一起的时候,家里人没有对他
行刻意的“男
汉”教育,他觉得轻松自在;可回国之后,总被
边人贴上“娘娘腔”、“
柔”、“小公举”的标签,父母和兄
也和他观念差异
大,再加上本
向,导致他有些自闭倾向。
本科时,他因为受年轻时经营医院的外公和外婆熏陶,对西医颇兴趣,便考
同济医学院。
但是,因为期存在严重的社
类心理疾病,又不是很适应集
生活,去上海没半个月,就因为承受不了心理压力回北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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