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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底的黑洛克纹修淑女小礼裙,一双同系V跟。

    她的材依旧那么曼妙,双似乎比以前还要细一些,她修的双臂叠,右手无名指的钻戒因为钻石太大而显得格外刺

    凌肃越正想开告诉她戒指在那里是已婚的意思不能带,就只见一挑的男人从背后上前一步,捧着呢大衣外搭在诗三的后背上。

    之后低:“先生说,飞机还是凉的,怕您冷,让我给您披上。”

    一旁凌肃越的父亲看着诗三,低声对凌肃越:“你知给她穿衣服的那个人是谁的随从吗?”

    凌肃越看了那个男生,目测一米九五,全实,目光警惕而犀利,一直护在诗三侧,应该是个职业保镖。

    “那是霍胜的小儿霍正绪的保镖,诗三现在可是霍家的儿媳妇。”凌父哼了声,“霍胜是谁,你清楚,多余的话不需要我说,你只需要知你得罪不起。”

    “他小儿不就是个只知蹲在家里的扶不起的阿斗吗?上大学还因为住不惯宿舍哭着退学,而且还是个00后。”凌肃越不可置信地看向自己的父亲。

    “那又能怎么样?”凌父看向自己儿,“我让你来,就是让你彻底死了这条心,你如果仕途平坦,七十岁的时候也许有机会和霍胜一拼,但是,现如今,诗三已经一步登天,你们已经不在一个世界了,最好任何念想都抹杀掉。”

    后来,凌肃越得知,霍正绪生在加拿大,是加拿大籍华人,其实没有中国籍,“霍正绪”三个字只是霍家对他的一个称呼,他自己似乎还不怎么认可这个名字。

    他生的时候状况不好,霍母就没有带他回国,将他留在了外公外婆家。

    结果,这一个行为导致了霍正绪对整个霍家所有人都万分疏远,反倒是和霍母家里走得十分亲近。

    十三岁时,外公外婆过世,悲痛绝的他被接回国后,一直难以氛围。

    他格偏温婉细腻,相貌也比较女化,和外公外婆在一起的时候,家里人没有对他行刻意的“男汉”教育,他觉得轻松自在;可回国之后,总被边人贴上“娘娘腔”、“柔”、“小公举”的标签,父母和兄也和他观念差异大,再加上本向,导致他有些自闭倾向。

    本科时,他因为受年轻时经营医院的外公和外婆熏陶,对西医颇兴趣,便考同济医学院。

    但是,因为期存在严重的社类心理疾病,又不是很适应集生活,去上海没半个月,就因为承受不了心理压力回北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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