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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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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很小很小的时候,程父程母面对自己在同龄人中的糟糕表现,似乎是着急过的。

    明明父母都是同龄人中的极为优秀的佼佼者,不然也不会在三十多岁的时候毅然辞了公职转而经商,并成功积家业。程小天生之后,也是被夸过天饱满、双炯炯有神,一看将来就是人中龙凤的。

    然而等到了学前班的时候,打击却接踵而至。无论是算数、背诗还是英语,程小天都远远落后了同龄人一大截,甚至连拼乐积木都要上同龄人双倍的时间。

    如果那时程父程母还能勉找理由说程小天只是开智晚,等到了小学的时候,成沓的不及格的鲜红试卷让一向心态平和的程母也不由地着急了。

    再后来,程小天似乎在三年级那年生了一场重病,那段时间的记忆完全是混无章的,以致于他只能勉记得一些模糊的光影,连自己为什么生病都忘了。

    只知等自己终于大病初愈后,父母似乎是死了心,再也没有促过他什么。甚至初三临近毕业考试的时候,程小天想要奋发图熬夜刷题,都被程母拼命拦了,抹着泪说你健康快乐就好,别的我们什么都不图。

    程小天不知,背负了全的期望和完全被放弃了希望,到底哪个更糟一些。

    十八岁的时候第一看见居彬,就跟着了一样,从发丝到脚都喜得心尖颤抖。望着那人,觉得周遭的一切都灰暗了,全天就只剩一个居彬闪闪发光,

    也知居彬对自己的第一印象大概很不好,甚至可能是厌恶。但是那时还小,莽莽撞撞的,撞了南墙也决不回,死乞白赖地天天送人家东西,往人家跟前凑。他们当时少的可怜的,完全是他用从未有过的和毅力单方面挣取来的。虽然卑微,但是心里觉得值得,每天喜滋滋得冒泡,哪里会觉得丢脸。

    其实心里是知的。有时半夜的时候独自一人躺在床上,想着会不会有一天被那个人厌倦了,远远地丢开,哭得枕了一大片。

    隔天起来,听见那人温和的一声“早安”,却又都忘了。兴兴地跑过去,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被讨厌大概是迟早的。他知一个词叫“七年之”,大概是说再怎么互相喜的人,到了第七个年也会互相厌倦。他和居彬才认识三年,可他这样愚笨的人,一般人恐怕一天都忍受不了。

    现在那人真的走了,大概真的已经讨厌他到连看都不想看一的地步。

    心里有一些声音在拼命呐喊着,程小天张了张嘴,却一句话都说不来。

    心被恐惧吞噬了,神经绷,渐渐连息都觉得困难,空凉的腹激烈地绞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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