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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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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易均说,“拒绝以后,初颜说,因为技术不便公开,她希望能换方式。即,她将代码透给我以及另外几名学者。如果证明没有问题,则由我和另外几个教授在微博上作说明,大意是,因为技术不好公开,又要打消公众疑虑,光已在p大单独把原理说给我们了,创意当真难以想到,也确实是一就透,光科技希望保密的法是可以理解的。”

    阮思澄:“嘎?!”

    初颜打的好算盘啊!

    易均率先来炮轰,若他看过原理以后改变态度、支持光,公开表示技术可行,就可以有力地证明光er并未造假!即使光从来不曾公开ai的技术原理!光科技还有初颜可能还会名声大噪,医院、患者趋之若鹜!

    阮思澄的脑飞快,问易均:“那个初颜是不是说,因为过程十分耗时,她绝不让您白忙活,定会好好‘谢谢’您的?”

    易均笑:“聪明。”

    “创业三年,这些门我也知儿了。”

    “嗯,我也问了要谢什么,然而初颜比较谨慎,只说会给服务费用,到时当面签署协议。”

    “…………”阮思澄知,倘若易均答应对方,在所谓的协议上面,初颜定会开一个十分不菲的价格来,用以诱惑学者易均。只要技术“鉴定”就能拿到这笔费用,但要不给通过“鉴定”则一钱都拿不到,或者只有一儿。以防万一,合同也许还会规定,鉴定报告要委托方同意方能公开或向他人提供。

    因为当面签署协议,易均无法拍照留底,也无法公之于众。想要保存鉴定协议只能签了再发上网。然而首先,合同定有保密条款,而且数额非常庞大,“保密条款”也是光一贯来的常用手段。其次,一旦签了那个合同,上面额“鉴定费用”会让易均十分危险,他等于是主动承认在拿企业的好费!他再曝光,倒显得是他跟初颜分赃不均。

    而且,因为是以“合法合理合”的名目来行,即使易均选择报案,也比较难予以定罪,初颜这买通行为被认定为是行贿的少之又少,何况易还未发生。就算警方同意立案,也要以后才能公布。

    总之,“搞定”易均这个主意可能能成。

    可阮思澄还是觉得:初颜胆太离谱了!

    她忍不住开始琢磨,神样的生活环境养成了她如此孤注一掷的格。

    最后,阮思澄又问易均:“那您怎么回复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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