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发髻,他猜想自己应该是穿越到了古代,而且是传说中的魂穿。
人不能总是走运,造之神更不会总眷顾一个人。过去的二十七年里,除却个人成就带来的快
,仝则这个人的经历,其实泛善可陈。
命运曾经带你攀上巅峰,如果重活一回呢,恐怕一切都要推倒重来了,不过能活着就好,他不介意此刻糟糕的境,反而告诫自己用最快速度认清目前的形势。
屋里原本各
装死的人,在一瞬间全都麻溜儿地站起来,拍拍
上的灰尘,力争让自己看着平
顺脸一
。
一屋人很快排成一队,由那壮汉拿着名册
名字报年龄。仝则由此发现这
的主人和他重名,今年十四岁。随后壮汉将他们每个人的手捆住系在一
绳
上,再由人牵着鱼贯而
,走了没两步,上了一个
台,看样
就是人市贩卖
隶的地方。
然而很不幸,那个时候他就已经知,他的的确确是亲戚们
中所说的“变态”。好在他已经成年,可以自由支
父母的遗产,也幸亏有丰厚的遗产
保证,才能让他在浮躁功利的时尚圈,凭借自己、凭借财力闯
名堂。
“别犟,胳膊是拧不过大的。”刚才那妇人替他抿了抿
发,“多齐整的孩
,听说今天来的有大主顾。要是能去那些个公府侯府,以后起码吃穿不愁。”
五岁失去双亲,守着一大堆遗产和祖母、叔叔一家一起生活。因为他得更像母亲,所以难以激发祖母对他遗
,祖孙之间的关系可谓冷淡疏离。叔叔婶婶与其说养育他,不如说想借着抚养多蹭
遗产费,因此对他时而鄙薄,时而谄媚。
劝说词不算太有引力,但仝则还是冲她
笑笑,然后一骨碌爬起来。拜那半个馒
所赐,他略微活动了两
,发觉
不太
了,
也有了些力气。
——卖人,仝则铮铮发
,莫非他穿越到了一个
隶
上?
刚想问这是什么地方,突然门被哐啷一声暴地推开,寒风倏地涌
来,一个健壮的男人站在门
,抱臂呵斥
,“都
来,今儿开市,再有卖不
去的,回来统统饿三天不许吃饭。”
站得了,仝则能看到街面上林立的店铺,字当然都是繁
当然还因为有,顾不上喝
,也顾不上馒
的发脆,他大
吞咽,那
充溢在
腔里的淡淡甜味,比发布会结束谢幕那一刻带来的喜悦更真实,更容易让人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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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吃边环顾四周,原来他一间大屋中,里
挤满了人,怪不得味
不大好闻。
一看,老幼/男女都有,甚至还有几个褐
肤的,像是来自印度或是阿拉伯地区。
匪夷所思么,仝则原本不相信什么灵魂之说,不过此刻他宁愿相信,因为能活着的觉比什么都好,
心是足以压倒一切的狂喜。
他在亲淡漠的环境里
大,好
是学会了自我开解和调节
绪,也很早就明白安全
和幸福都要靠自己寻觅,更要建立在自
大的基础上。他努力读书,努力发掘兴趣,在十八岁那年确定自己
时装,于是义无反顾申请去了圣
丁。这个决定招来了家人一致反对,他们首先质疑设计师
本就是
级裁
,其次鄙夷一个男生不该去
衣服,最后
脆非议混时尚圈的男人全是同
恋,婶婶甚至用狐疑轻蔑的
吻说,不希望将来看见他变成一个喜
男人的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