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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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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日接到严啸的电话后他想了很久,顺带被母亲“这孩还不是你对象”所刺激,自觉正人君当得太久,已经有往雄白莲奔去的趋势了。

    所以他不能之过急,只能循序渐,让细渐渐汇聚成汪洋大海。

 这句听着就明显是褒扬了,何辛洋松一气,在布满雾气的镜上抹一小块地儿,看着里面红光满面的自己,轻轻叹息,又自言自语:“镇定啊何辛洋!”

    与初恋分扬镳,问题或许就在“”之一字上。

    何辛洋现得时机正好——他乐意,且得起。

    然而当他已经备一定的社会地位之后,却找不到能安放他那份的人了。

    这些年主要忙事业,对象虽过几个,但心动得想放在心尖儿上的人却没有。大多只是为了互相个伴儿,满足生理需求,偶尔也彼此调个,满足不愿当单狗的心理需求。

    只是那时他早因面得太久,而有些手足无措,一味地不,正直得好似圣父,老想着顺其自然,到渠成,却忘了渠成的前提条件是到,他总得主动引一,否则这渠恐怕再等十年也成不了。

    何辛洋在卫生间待了好一阵,直到脑彻底清醒才钻来。程洲桓已是衣冠楚楚的模样,坐在沙发上朝他温和地笑,“换衣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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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恋与他格太过相似,都有着横得不可通的一面,都想在“”上占主导,初期自然如胶似漆,甚至轰轰烈烈地各自柜,中期却逐渐磕磕碰碰,最后无疾而终,友好分手。

    午餐是远近闻名的新疆菜,平时若饭前去,起码得等100桌。程洲桓托朋友帮忙订了两个位置,领着何辛洋去时

    他一向是个好伴侣,温柔、慷慨、细致。和他在一起的人也如他一般,天生贵气,极有修养。但相敬如宾的生活总是缺了些什么。

    大抵所有带三分贬义的词都带着七分暧昧,例如笨,又例如懒虫。

    程洲桓在台上发,嘴角保持着上扬的幅度。

    知了……却没有逃开?

    遇到何辛洋后,他逐渐意识到,缺的可能是对一个人捧着护着的“”。

    程洲桓悄悄退客卧,站在想——等会儿就叫他懒虫好了。

    是知了什么?

    程洲桓双眯成狭的线,有些狡黠,又有些志在必得。

    何辛洋的反应着实令他意外,那愣愣的表应该是害羞。

    那时的他实际上还担不起“温柔霸总”的份,家里虽有背景,但毕竟是个二十的小伙,事业未上正轨,前途扑朔迷离,甚至在跟家决裂后的一段时间里,钱都不能大手大脚。

    但为什么会害羞?

    但何辛洋年纪小,初中时还被年的同堵在厕所扒过衣服,显然不会轻易接受这与偏离世俗观念的

    这日光明媚,何辛洋穿着那件白羽绒服,站在太,整个人都泛一圈茸茸的微光。

    回家时他轻手轻脚地打开客卧的门,在何辛洋床边站了好一会儿。小家伙睡得很沉,被捂得严严实实。他看着看着,心脏就被久违的踏实与安定包围,轻声自语:“懒虫。”

    格决定观,他看着温,骨里却藏着不显山不的霸。说霸总裁太俗气,但心上人的心思却与霸总并无二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