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见红是一毒药,名字也简单明了的不行,就是非要见红不可。它在江湖上赫赫有名,一旦
服,神仙难救,但凡外用,也少不得要割
削骨。它若当即发作也就罢了,偏还是那
刚中时全然瞧不
来的,待到人发觉,已是
烂
腐,毒
四肢百骸了。
秦雁。
前期他在正派男主攻的投票里居榜首,后期被猜测是可能是最后的大
王。
荀玉卿与卜旎二人坐在衣服后面烤火,那行人正坐在另一,两边互相面对着面,谁也没将后背
来,但视线却也并未对上。
那行人里好似是一个青年受了伤,他将斗笠摘了,脸上不知是
珠还是汗珠,伸手抹了把,接过
旁少女递来的一块面饼吃了。他只有一只胳膊,左臂空空
的,幸存的那只右手腕上还有铜钱大小的伤疤。
“有人中毒啦。”卜旎嘻了一声,绕过衣服来,枕在荀玉卿肩膀上仰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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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仔仔细细的打量着那一行人,总觉得好似有什么地方莫名熟悉,却一想不起来。
若这人中的是非见红,那荀玉卿倒是十拿九稳了。
这时秦雁刚没了胳膊,想来还没有像是之后那样一个人独居在诗禅小筑里,那么这些人自然也就是他的朋友了。
秦雁本来是一个很完的男人,他不缺钱,也不缺朋友,更不缺
好,甚至连他的外貌也如
格一般的
。秦雁本来可以很完
,可惜他没有左臂,事
是起因结果也非常简单,他的一个朋友惹了麻烦,但到最后却是秦雁承担了这个麻烦,中毒之后他就当机立断的斩
了半截胳膊。
“是非见红。”卜旎嗅了嗅,脸上忽然极满足的神
来,“好极了,这非见红
的正好呢。”
嗓较
,瞧着他们两人已坐在里
烤火,便低低说了一声:“打扰。”
但是手臂的残缺始终令他的心蒙上了一层霾,其实这倒也很好理解,缺了手臂的男人,有时候就像毁了容的女人,哪有人
秦雁是柴小木的朋友,而且是知己好友,是他买了柴小木的驴,又收留了无
可去的柴小木。他是一个彬彬有礼的君
,又温柔又和善,一人独居在诗禅小筑之
,他在江湖上有很多很多朋友,生平从未与人说过一句重话,好似永远都是那么和气,那般平静。
其实卜旎并不怕自己说话被人家听见,只不过是觉着这样与荀玉卿说话更贴近些罢了,荀玉卿只当卜旎说人家坏话要小声些,因此只是皱了皱眉,倒没有推开卜旎,悄声:“与咱们无关。”
荀玉卿很轻的叹了气,他对秦雁的印象并不坏,在作者的笔
,这个男人似乎是永远充满宁静与平和的一个人,无论发生什么事
,永远都能以泰然自若的态度从容面对。
他们这几人似乎极有默契,不大一会儿便生起了火堆,烤衣粮一
没耽误,里
有人受了伤,稍先血腥味冲过雨
消失无踪了,但这会儿又蔓延了
来,虽是不
,腥气却非常重。
荀玉卿多看了数,暗
自己是不是走了
,要真是剧
里的那个男人,他怎么会同别人结伴而行。
痛饮金酒,万里悲鸿雁。
再没多话。
铜钱疤,独臂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