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概才是本案中最诡异的地方吧。
至于为什么我绝对不会忘记钞票什么样
,那是因为我每天都需要它啊,这个
理我想董事
最明白了。
那碗失忆符我并没有喝,因为在我要喝符
之前,我已经忘记这码事了。
我转撒
往外跑去。
我一溜烟跑了军营,远远就看到么发上了一辆奔驰,我想叫他,但
传来疼痛,呼
变得困难,更别说
声了。
本案收人:0 +肋骨受伤+心灵受伤
连桶桶我。“钱多多你还好吧?”
“我真是好人”这句话现的次数太多。
军营遇鬼事件就这样结束了,看过天师执位的同学都知,我跟董事
是在飞机上相遇的,但其实早在这之前我们就见过面并且搭档过了,军营那次才是我跟董事
的初遇。
写到这里,我要说个题外话,我忘记董事不奇怪,因为我最擅
的就是失忆,可是董事
的记忆力跟推理力那么好,他怎么也把我忘记了呢?
看完这个故事,大家一定会认为我在胡绉――跟人早就见过,还相
过,怎么可能会忘记?太不现实了。
所以等我追到外面时,车已经跑很远了,只留一路的尘土。
我不甘心,又追着往前跑去,大叫:“土豪,我们
朋友吧!”
聂行风 评
回应我的是迎面扑来的尘土。
──董事,我有一件事一直很好奇,咱们聂家的势力已经攻陷
军中了吗?你住
“他已经退伍了,刚才还来跟我打过招呼,现在大概已经离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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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都不好,我错失了一条大鱼……连
,你知
么发……就是聂……那个什么的他现在在哪里吗?”
毕竟一个人的脑容量是有限的,要记住一件事时,就势必要忘记其他的
分,所以基本上不重要的人跟事,我都选择不去记,我还想留着脑容量去记那么多咒语呢不是吗?
我会忘记战友也很正常,因为贵人多忘事,尤其是不重要的人跟事。
至少在那个时候,对我来说,董事只是个很奇怪又铁齿的陌生人,说得不好听
,就是什么都不是,再加上后来我们再没见过,我就很自然地忘记了他。
《完》
如果同窗四年都无法让你记住,那我会忘记只见过几次的人很正常吧。
讲这句话的同学,在这里我要告诉你,这才是最现实的现实,你不信的话,不妨回看看,你的大学同学里,有几个是你可以叫得上名字并且记得住
相的?
我咳嗽了几声,在终于认清了前的事实后,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我要喝失忆符
,我要失忆,否则就这样放掉了土豪,我一定会后悔死的。
第5章 《的小剧场》
张玄,你好像很了解试胆游戏的规则,你以前是不是常玩?
事件心得:鬼这生
,其实我也怕的,但世上任何事,不能因为怕就不去
对不对?一个人有多大能力,就应该创造多大的价值,这才是生存的意义,另外,为人切莫
亏心事,正所谓人善人欺天不欺,
来混,或早或迟,总是要还的。
所以呢,我是好多年好多年以后,才在跟董事的聊天时,无意中知
了这个小
曲的。
肋骨那伤没事的,为了钓到大金
,就算肋骨全
都受伤我也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