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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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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大概才是本案中最诡异的地方吧。

    至于为什么我绝对不会忘记钞票什么样,那是因为我每天都需要它啊,这个理我想董事最明白了。

    那碗失忆符我并没有喝,因为在我要喝符之前,我已经忘记这码事了。

    我转往外跑去。

    我一溜烟跑了军营,远远就看到么发上了一辆奔驰,我想叫他,但传来疼痛,呼变得困难,更别说声了。

    本案收人:0 +肋骨受伤+心灵受伤

   连桶桶我。“钱多多你还好吧?”

    “我真是好人”这句话现的次数太多。

    军营遇鬼事件就这样结束了,看过天师执位的同学都知,我跟董事是在飞机上相遇的,但其实早在这之前我们就见过面并且搭档过了,军营那次才是我跟董事的初遇。

    写到这里,我要说个题外话,我忘记董事不奇怪,因为我最擅的就是失忆,可是董事的记忆力跟推理力那么好,他怎么也把我忘记了呢?

    看完这个故事,大家一定会认为我在胡绉――跟人早就见过,还相过,怎么可能会忘记?太不现实了。

    所以等我追到外面时,车已经跑很远了,只留一路的尘土。

    我不甘心,又追着往前跑去,大叫:“土豪,我们朋友吧!”

    聂行风 评

    回应我的是迎面扑来的尘土。

    ──董事,我有一件事一直很好奇,咱们聂家的势力已经攻陷军中了吗?你住

    “他已经退伍了,刚才还来跟我打过招呼,现在大概已经离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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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都不好,我错失了一条大鱼……连,你知么发……就是聂……那个什么的他现在在哪里吗?”

    毕竟一个人的脑容量是有限的,要记住一件事时,就势必要忘记其他的分,所以基本上不重要的人跟事,我都选择不去记,我还想留着脑容量去记那么多咒语呢不是吗?

    我会忘记战友也很正常,因为贵人多忘事,尤其是不重要的人跟事。

    至少在那个时候,对我来说,董事只是个很奇怪又铁齿的陌生人,说得不好听,就是什么都不是,再加上后来我们再没见过,我就很自然地忘记了他。

    《完》

    如果同窗四年都无法让你记住,那我会忘记只见过几次的人很正常吧。

    讲这句话的同学,在这里我要告诉你,这才是最现实的现实,你不信的话,不妨回看看,你的大学同学里,有几个是你可以叫得上名字并且记得住相的?

    我咳嗽了几声,在终于认清了前的事实后,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我要喝失忆符,我要失忆,否则就这样放掉了土豪,我一定会后悔死的。

    第5章 《的小剧场》

    张玄,你好像很了解试胆游戏的规则,你以前是不是常玩?

    事件心得:鬼这,其实我也怕的,但世上任何事,不能因为怕就不去对不对?一个人有多大能力,就应该创造多大的价值,这才是生存的意义,另外,为人切莫亏心事,正所谓人善人欺天不欺,来混,或早或迟,总是要还的。

    所以呢,我是好多年好多年以后,才在跟董事的聊天时,无意中知了这个小曲的。

    肋骨那伤没事的,为了钓到大金,就算肋骨全都受伤我也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