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这些人对他的态度上摸清楚了自己的心最为龌龊的地方。
他嘲笑人,可却也逃不过这些。他不敢再想
去了,再想
去他就会发现自己从小就是一个王八
、那他对自己的幻想就会全
被打破。如果他有了
,所有事
就再也不能游刃有余了,他就会有顾忌、有悔恨、有痛苦。
他要是变得和那些蠢人一样庸人自扰,那样他就又成那个穷酸、一无所有的魏钦了。
魏羡之名叫魏钦,他自小家境贫寒,祖上虽是显赫一时,可到了他爹的这一代连字都识不得,沦落到靠着打渔为生。父母双亡后,他厚着脸投奔到了京城的方家,那时候他寄人篱
,还要被方砚他们欺负,于是他告诉自己尊严这
东西一文不值。
他把能扔掉的一
儿一
儿都扔了。
而他这个字,羡之,是他去书院念书之后自己取的。
他要让旁人羡艳,要人一等。可锋芒毕
只会招人嫉恨,只有温和又不失底线,才华横溢又不让压人一
才能有更多的人倾慕他,这样才好利用,所以他学会了装成另外一个人,魏羡之想到这里又觉得有些好笑,方砚大概喜
的也是他装
来的样
。
要是他原形毕了,没有人会喜
他。
可他装来的这个样
,不仅仅别人喜
,方砚也喜
呀。魏羡之同旁人不同的地方在于,只要他认为有意义、他可以伪装很久,久到他几乎以为自己真就是这个样
了。
在书院的都是些蠢人,要不是方砚总会那样全心全意地看着自己,他本就懒得去书院。方砚看着他的时候他又欣喜,又会有
优越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他真的特别特别喜
方砚,喜
到自己几乎要发疯。
而同时他也是真的看不起方砚。
他比方砚那么多,既喜
又瞧不上,所以最终只会把方砚当成小猫小狗一样的
。他想控制方砚,忍受不了方砚有一刻不再自己的
底
,而恰好方砚也非常好控制,他从来没学会靠自己
什么,这样的人魏羡之最喜
了。
自己要是抛弃了方砚那就只有死路一条。
魏羡之害怕方砚学会和别人往,因为那样方砚就会发现,试图把他
在手心里的自己是多么的卑劣和龌龊。
久以来,只有方砚一个人那么小心翼翼地喜
着自己,几乎是时时刻刻在仰视着他。
如果没有了方砚,自己大概也活不久了。
魏羡之很确定这一。他甚至有些不想让方砚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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