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成了《盗墓笔记》的第一章。
我记得故事的第一章有三千多字,我只写了不到半小时,没有任何修改,我把它贴到可大家可以看到的地方,然后用衣领包着,躲起来竖着耳朵,希望能听到一些喝彩的声音,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这一听就是五年,五年之中,我经历了改变,是自己之前完全无法想象的。而如今,我再回去看之前那个自己认为非常低
的追求的时候,却发现那已经变成了当前最
尚的
号。
史芬在《黑暗塔》的序里曾经说过:我写这本书,赚了很多的钱,但是写作这本书最初的快乐,和钱一
关系也没有。五年之后我已经成了所谓的畅销书作家,但我很庆幸,我最开心的还是在网络上那个不起
的地方,听到一些喝彩的声音的时候,而在写完的这一刻,我更加期待那个时候。
【关于这本小说:】
其实,我想说的是,当我写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烈的
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慢慢地
大、发展,里面的人
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
在我十三岁的那年,我看了大仲的传记,里面写到了“人
都活了”。当时大仲
写《三个火枪手》的第三
的时候,里面的一个人
死亡,他边哭边写,把稿纸都哭
了。我当时觉得特别的奇怪,怎样一
状态,才能让作者可以以这
方式去写自己的人
的死亡呢?
我尝试展开各想象,都没有结果,一直到我自己开始写这本小说,并且,开始有意识的地赋予小说人
不同的
格赋予他们不同的人生经历。慢慢地,我就发现,故事的
节开始
现一些我自己都无法预测的变化。很快,这个人应该说什么话,应该
什么动作,我都无法控制了。
我发现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比如说大雨,把这些人放到这个
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
上,
他们应该
的事
。我无法把其中任意两个人的位置对调,因为那样会
现无法调和的违和
。就算我
行对调了其中两个人
的行为,我也会在日后得到一个重合的现场,谁先说话,谁后说话,谁来活跃气氛,谁在神游天外,一切都已经有了定论。
我什么都不用思考,只需要看着他们,就能知故事
节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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