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分文的老贵族甚过权倾朝野的新贵。
我家不尴不尬,正好于新贵与旧贵族的中间。一百年历史,不
不短,祖上也是被从平民提
上来的。
你明白了吧?老贵族不屑与我们结,而我爸又看不上新贵。他是个附庸风雅大于趋炎附势的人,装模作样,
得达曼家又没有老贵族的底蕴、有没有新贵的
势。在那场选择中,我爸认准了老贵族,真是愚蠢。
不过,因正是如此,我认识了梅琳达和维克多。
我认识他们,但别误会了,他们可不认识我。我怀疑他们从来都不知有一个叫约瑟夫的人站在远
,日复一日地看着他们。维克多更是说我与他的第一次见面是在陆军学院的
堂的餐桌旁。
的确有这么一次见面。那时我因为嘲笑维克多的成绩而被梅琳达当作杀儆猴的典范挑战——哈,全院学生的
,被一个比自己小六岁的姑娘挑战?跟她开打之前,我轻蔑地打算给她一
小小的苦
,然后大度地认输以显示自己的谦让。但打完之后,我不得不承认——那个应该获得谦让的人是我。
因为这场失败,我差失去自己在手
面前的全
声望。直到他们也
番被梅琳达挑战了一遍,这才开始对我表示同
。
但这个场必须讨回来。于是我鼻青脸
、灰
土脸地站在维克多面前,虚张声势,“你给我等着。”
虚张声势!这个词真不错。现在我才发现,没有比它更能贴切地形容我这个人的词了。从我十岁第一次看到他蹲在大榕树挖蚯蚓开始,到现在,差不多三十年,我在他面前只能这样。
我是皇室安全的
,令全帝国又恨又怕的约瑟夫·达曼,但在他面前我只能虚张声势。
当然啦,这次见面并不是什么值得珍藏的回忆。相信他——如果给你写过信的话——会把他和梅琳达、安德烈的初见描写得像一副画。他总是这样。对所不惜一切,对所恨连一个
神都不屑于施舍。
居然扯远了。这不符合我写东西的风格。他们说我的文字直击要害,从不啰嗦。我知他们在拍
,但也知
这是事实。但大概是因为这封信不会寄
的原因,我扯远了,废话一堆、逻辑混
。
唉,还是不要自欺欺人了。我当然知真正的理由——因为我提及了他。他总能让我跑题。
我究竟有多他?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稍微清晰一
了。
而他究竟有没有过我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没人知
得比我更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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