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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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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七八十年前的话,似乎他还没炼化随灵湖,离开这个世界呢。想不到他在荒野中孤独苦修的时候,隔着一片大洋的这座陆地上,已经留了修士的传说吗?

    这回到当地人不明白了。

    林澄失了护符,又有剑压脸,自是动也不敢动,老老实实地答:“女人是什么我倒不曾听过,不过的确有汉可以变成哥儿的。我们南安侯祖上发生过一些事,对于那个‘倾世哥儿’的传言比皇室更清楚。”

    所以他们林家后来封了南安侯。若不是那位哥儿被迫离开林家,当今天是谁还未可知呢!

    连念初脑中模模糊糊什么,把宝剑朝南安侯耳边一杵,低:“那士叫什么?他是怎么救走那个姑娘的?”

    南安侯老夫人发现此事后,便偷偷挖掉了南安侯上的痣,还把那哥儿关在庙里,夜里纵火焚烧。

    他心里莫名有些兴,睛眯了眯,踩着那位小侯爷的也放松了些。林澄看他像是突然想到什么,还有几分自豪的模样,便猜到他与那士有些瓜葛,说

    剑石三分,腥甜的金属气味在林澄鼻尖萦绕,他不敢分神,老老实实地答:“士仿佛是姓邵,但名字没传来,只知了一副风像,边还有个不太手、法力却也极的黑袍神仙。这一二年又有许多神仙降世,南安侯府也曾暗地打听过他们是不是与当初那士有关,后来才知没什么关系,如今的神仙都是海外来的。”

    “不不,那个哥儿不叫姑娘,叫元暮星。我是在侯府秘档里看到的,恐怕当今皇室都不知他的名字。”

    那时候南安侯还没占据南安六郡,只从父祖手中继承了个小小的乐郡。忽有一天,他在郡外山遇到了一个不知来自何的奇怪哥儿。那哥儿得平凡,眉心却生着一枚艳丽夺人的红痣;生活琐事什么都不懂,甚至不知哥儿与汉有别,却擅炼钢、能铸天最好的武;还会打仗,如今各郡也有不少还在沿用他的阵法……这个哥儿拥有一极特殊的魅力,遇到他的人无不死心蹋地地他,但他一心追随他的祖上,当时的乐侯,并为林家打造了一支天军,占了南安六郡。

    林澄摇了摇,冷哼一声:“这是我乐侯府的秘辛,天家都不清楚,怎能轻易告诉别人!反正这是在仙人的岛上,你不敢杀人,也杀不得我!”

当官!”

    那是七八十年前的传奇了……

    他祖上在成为南安侯后,就和这个哥儿成亲了,谁知婚后不久,当时那位南安侯额上忽然生了红痣,成了哥儿——连那几位追求过他的汉也无不变成哥儿。

    嗯,如今的神仙都是看莲来的,只不知当年那个士是不是他想到的士。

    姑娘?

    他将手伸怀里,想要拿传送符。连念初却快了他一步,剑尖挑了符纸扔到空中,脚用力一踩,震得林澄差过去。

    直到觉脚的人放弃了挣扎,他才满意地把鞋底抬起来一丝,追问:“岳兄跟刚才跑过来的那人摆明了就是个男人,你们怎么指鹿为说他们是女人?”

    可是那哥儿其实不是普通人,遇到危险时天上就降了个风艳的士来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