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来喝喜酒?”孟小荃很自然地跟他打招呼,而陆知非也对这荒山野岭连续两次碰到女装帅哥的奇遇表示淡定。
陆知非疑惑,但他知山妖不会害自己,于是就顺从地跟着过去。拨开及膝的草和树上垂
的藤蔓,陆知非来到了一条隐秘的小路上,然后就在那里看到了正坐在地上休息的孟小荃。
“坐啊。”孟小荃手指拨着太白太黑,余光瞥见陆知非手里拎着的篮
,笑说:“□□啊。”
“来找土地公的。你在这里什么?”陆知非问。
“孟总?”陆知非诧异,太白太黑则开心地喊着“孟孟、孟孟”,开心地扑了过去。
那是孟小荃的血,在觉得自己会被困死在山上的时候,孟小荃决定最后一次放飞自我。他独自坐在无人的
喜山也很熟悉,不过小半天光景,就领着陆知非采了一大篮。陆知非看了看篮里的数量,估摸着差不多可以煮一顿火锅了,于是决定打回府。然而他刚想走,山妖们忽然簇拥过来,一个劲儿地推着他向前。
“是啊。”孟小荃回过神,而后忽然叹了气,往后倒在草地上。他张开手透过树冠的
隙看着天,“这是我第一次来
喜山的时候掉的,我以为再也找不到了,没想到今天又被找了回来。”
陆知非越看,越觉得孟小荃真是个够特立独行的人。堂堂大公司的总裁,喜在周末的时候躲在
山老林里。喜
穿女装,喜
逛漫展,嬉笑怒骂
憎分明,活得像一首不羁的摇
,又或许是一首慵懒魅惑的爵士?
孟小荃回过来,他今天穿着简单的白
恤和黑短裙,黑
的
线勾勒
冷艳细
的
睛,利落的短发
面是一条黑
的
丝项圈,项圈上串着一颗玫瑰金的雨滴,泛着金属的冷意。
但是陆知非看着孟小荃的睛,却总觉得那幽
的暗
藏着什么。
孟小荃拿起旁边的跟凉鞋晃了晃,“新鞋,硌脚。”
陆知非大方地在他边的草地上坐
,闻言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而是有些好奇,“你还知
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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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知非看他神有些不对,问:“这是你掉的?”
孟小荃的目光再度看向那枚珍珠耳钉,把它放到光
眯着
去看,银质的针尖上还有些许残留的血迹。
不一会儿,几个山妖忽然跑到他们跟前来,献宝似地把一个东西在孟小荃手里。那是一枚黑珍珠耳钉,孟小荃看见它,眸
里有一瞬间的失神。像是被唤醒了什么记忆,
行被拖
了回忆里。
但随意打听别人的**不是陆知非的作风,他从篮里拿
果
用随
携带的矿泉
洗过之后分给孟小荃,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那是,我还经常去逛漫展,什么不知?”孟小荃挑眉。
陆知非这才注意到他光着脚,比起普通男人来略显秀气的脚趾上涂着黑
的指甲油。
不得不说孟小荃得很有迷惑
,瘦削的
材作着这
打扮,看起来就像是一位
挑的
女,毫无违和
。
意外丢失的东西,以为永远也不会再回来的东西,却在某天突然现在面前。好比小时候
落在床底的彩
玻璃珠,被扔在垃圾桶里的可
零钱包,和藏在某个盒
里却因为搬家而丢失的樱
发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