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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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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尔曼,农场那边会把提前预定好的货装好,第二天送到店里来,客自取。

    “所以说,我的工作就是卖的越多越好。”凯瑟琳了最后总结,简单直白。

    木,这个员工很聪明。

    凯瑟琳帅气的一撩发,气势如虹的说:“我懂了!”

    要卖,要多卖!

    威尔帝走过来,煜的空间纽,“我给你换个别的好不好?”

    “不好,”木煜不兴的一扭脸,开始胡说八,“我那十一岁就跟秃大叔跑掉的未婚妻告诉我,人先要为自己着想,到了手里的东西绝对不要拿去。”

    威尔帝,“你哪来那么多未婚妻!才十一!”

    木煜耸了耸肩,一副你这本不懂我忧伤的优越,“我小未婚妻得可漂亮,金发蓝睛,,就是突然跑了,我追都没追。啊!忘记跟你说了,我小时候得了很严重的病,发了好几天的烧,好了之后七岁之前的事都忘了大半,现在记也不好,我总记不住人模样。”说的跟真的一样,平时看起来不会撒谎的人,其实才是最会骗人的一个。

    威尔帝就觉心被戳了一刀,现在也分不清木煜是不是跟他开玩笑,总之那句追都没追,让他心疼了一。目光落在木煜略带懊恼的睛上,威尔帝的眸底闪过一分探究,忘掉?

    木煜:“呵呵!”

    眨间一年一度的狂节终于到了,在威尔帝被的生之,玫瑰终于如期开,到了要卖的时候。木煜拿着一个大大的广告牌,用荧光笔在上面写玫瑰的数量所代表的义,1朵:一见钟,2朵:比翼□□,3朵:我你,4朵:誓言、承诺……这些他都是在网上查的,鬼知是从哪里传起来的,反正年轻人信了,这就是真的。

    木煜的字很漂亮,有笔书法的样,写的就像他的人,外柔刚,漂亮的笔画中暗犀利,细细品味别有一番风骨。在这个电书已经代替纸张的时代,很少有人再去费功夫练字,木煜这一手就显得更加漂亮。

    赫尔曼见他写的好看,兴趣的问:“你练了多久?”

    木煜摇摇,“不记得了。”上一世从小就练,谁记得多久了,他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年龄。没事就算自己年纪的人,肯定活得很累。

    赫尔曼继续问:“那你这字是跟谁学的?”

    木煜眯起睛,笑眯眯的:“你猜~”

    上一世他从记事起就临摹外公的字,作为一个视金钱如粪土,把写字当成陶冶的历史学家,他外公这字除了家里人,就再也没外传过。所以这字在这里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猜来算他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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