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只有沉迷在回忆中才能暂时忘却恐惧。
霍克在刻意打他的时间
,狱警每次送饭来的时间间隔都不一样, 李维斯本想
持每一次都饿到同样的程度再吃,以此来消减时间误差,但随着幻觉一再
现,他
本分不清自己有没有饿,只能随机地
。
所以现在他被关了多少天了?七天?十天?或者更久?
李维斯从第四天开始就不太分得清现实与幻觉了,只能靠直觉猜测时间。他意识到自己正在无法抑制地向崩溃边缘,正在失去
官的锚
,但无能为力。
他甚至尝试自来让自己保持清醒,抵抗回忆的诱惑,但每次
却又陷
另一
遐想。他想象自己躺在石湖农场的大床上,
边便是宗铭。宗铭的
壮而火
,每一块肌
都让人沉迷,每一寸
肤都充满
力……他抱着他,把他一次次送上云端。
这甜的幻想比真实的回忆更让他沉醉,而当他
迫自己回到现实的时候,也更加痛苦,更加恐惧。
他陷恶
循环,明知自己这样
去会沉
意识的
渊,却不敢回到现实,面对看不到尽
的禁闭。
有那么一刻他几乎后悔接受这个任务,他只是宗铭的助理,没有接受过专业的训练,没有当过真正的警察,他满可以待在宗铭后
力所能及的小事,像从前二十多年一样让自己活得像个凡人。
他本来就只是个凡人!
可……谁又不是凡人呢?谁天生就是勇士?谁活该为他人作牺牲?
换了别人在这间禁闭室里,就不会痛苦了吗,就不会怕了吗?
就算换成宗铭,就能少挨一苦吗?
自己逃避了,任务就不存在了,风险就没有了吗?
不,不会。
从站起来自告奋勇的那一刻他就知,他是最合适的人选,换了其他任何一个人,都只会让行动更危险,让UMBRA更被动!
李维斯为这懦弱的念到羞愧,人不能因为自己的平凡而放弃
尚的人格,这是母亲从小教他的
理,如果能平庸顺遂地度过一生固然幸福,可一旦遇到大是大非,绝不能以自己的渺小为借
,而
令人失望的选择。
每一个凡人都有义务维护正义,他已经了选择,必须
持
去。
李维斯在黑暗中呼
,慢慢摸到自己的囚服,从
腰里一
一
那
细细的
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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