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一只小兽正在不断冲击牢笼。
夏溪有一非常不好的预
。
证据换结束之时,文字助理整理
了争议焦
。法官认为证据数量足够断案,于是便叫各方回去等待
审,并说,到了
审,对于无异议的
分,不再
行举证质证,而由审判人员直接
行认证,即使某方反悔,也一般不会重新调查,除非有着充分理由或者对方同意反悔。
…………
在法院分别之前,夏溪很严肃地告诉张继先,一定一定要清楚另外一份合同的事,对方也
脆地答应了夏溪。
夏溪觉得,自己好像遇到逆。
生活上,“未来公公”生命垂危,工作上,首个案件遭遇重创。
前者无法帮忙,后者……必须搞定。
…………
当天午四
,夏溪终于接到张继先的电话。
张继先的第一句话就是一个晴天霹雳。他说:“夏律师……抱歉,真的不好意思,是有那么一份合同。”
“…………”夏溪自忍住愤怒,吼,“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嗯,”张继先也似乎有些难以启齿,“其实,真的不是不想给您,而是大家全都忘了这件事……2015年,天发将
项目转让给了上城,双方签订了您手中的那份合同。可是,当时着急开工,没到政府
门
行变更登记,于是,在办理开工手续和其他手续时,为了方便、快速,我们就又签了一个只给政府看的形式合同,就是……今天忽然
来的那份。我们大家合作愉快,都同意由上城承担付款义务,把工程加班加
起来了。嗨,都是因为时间太
。”
夏溪:“……”
夏溪立即懂了。
合同。
自己手中这份,是合同,各方实际
照上面条款办事,而今天看到那份,是
合同,
于一些原因存在,最常见的原因就是“用来办理手续”,是“错的”是“假的”。
正常来讲,不主项目还是
项目,倘若更换开发方
资方,需到政府
门正式登记变更,通过审
,办理文件、正式“过
”,如果不通过审
,就拿不到开工许可等等东西。于是,天发、上城、国祥,为赶时间,省了登记变更,假装天发依然还是项目开发方
资方,
第二份合同用以办理资质,可是实际却
第一份合同建设明珠小区。
夏溪简直要被气,冷着声音说,“张先生,那时大家没有矛盾,自然没谁提起那份合同。而今天,三方
现纠纷,就会有人拿
它来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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