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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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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林重想了个办法,就请两位学兄帮忙抄书,反正他们现在也不场的。

    书还是给启明书斋抄的,价格他略加一给他们,但是要求他们版面整洁,字迹规整清楚,一字不错。

    俩人自然乐意,这是给同学帮忙,还顺便赚钱,那是天大的好事。

    林重还跟张氏等人打听了几个方告诉同学,回去用椒、茄煮熟洗,他还让陈东帮忙带了一些冬青枝叶,一起给那俩同学。他们每天熬,早晚的泡手泡脚,六七天以后就见效,对他自是非常激。

    不知不觉中,这大半年时间之后,林重在班上成了人缘最好的一个,甚至比陆行之还好,方都说不他不好来。

    这样的好名声在士林中是非常珍贵而难得的,必须要从小经营才行。

    初八这日一放学,林重就告别同学,背着书包和他爹家去,之前和同学黏黏糊糊地告别行为就好似突然不存在一样,真是一秒钟都没耽误。

    林大秀看他居然也会有一副猴急的样不禁笑了笑,“有狗咬你啊。”

    林重撇撇嘴,“喂,还不是为你心嘛,三伯说今天要来送书。”

    小北风刀一样呼呼地刮着,哪怕带着帽都打着脸颊生疼,鼻尖也红红的,一呼一大团白气缭绕。

    走了一刻钟,林大秀就说要背着他。

    林重摇摇,“爹,我自己能走。”

    林大秀看看圆如棉球一样的儿:“你确定?”

    他娘怕他冻着,让他里面穿一件短而合的小棉袄,外面再穿一件盖过膝盖的棉袍,挡风又保,可就是穿成一个移动的棉球,走路的时候直打跌。就刚才那会儿功夫,上桥的时候,林大秀一回不见了儿,给他吓一,然后发现儿趴在石阶上正奋力地爬起来。

    等刚爬起来,扑通又一个蹲儿坐地上。

    还是他过去将儿拎起来的。

    林重小郁闷,“当然啦,我那不是一时间没注意嘛。”

    他穿着娘给他的千层底棉鞋,夏天就好了两双,只是没料到他得慢,那鞋略微有大,所以……

    人家狗夏天预先的棉鞋都有小!

    林大秀就摘掉手,伸手握着儿的手腕,“走吧,我领着你。”

    他们走到胡同的时候,就听到一阵蹄声传来,回看一人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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