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分卷阅读58(1/2)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为什么之后果断用一个发式法球惊动唐骥的原因——弃卒保车——好吧,弗林应该不会觉得自己是个卒。

    是的。弗林·诺菲勒,也就是今天晚上在酒吧里盯上他的那个血族。

    在避世的诺菲勒一族里,弗林比较另类,他喜。当然,必须用幻术掩盖自己的真实面貌才行,否则就凭那张脸,他的旅行也不会很愉快的。

    这个习惯奇怪的,以至于有时候顾颐怀疑他说不定上还有雷伏诺族的血统什么的,那一族才净浪者和盗呢。

    不过,不怎样,弗林是六代血族,这使得他有足够的能力自保或者捕猎。并且诺菲勒族的隐匿能力让他可以很好地善后,不至于引起猎人太多的注意,也就没有违背密隐同盟“避世”的规则。

    当然,对顾颐来说,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弗林今天晚上为什么会盯住他?是觉到他是同类?又或者——是认他了?

    顾颐很不想承认是后者。但理智告诉他,前者更不可能。

    慢慢把手伸衣服里,顾颐轻轻抚摸着左锁骨方的一小块十字形伤疤。作为一个血族,上实在不该有伤疤这东西,但他却有。而且那块伤疤很,微微凸起,仿佛嵌了个什么东西似的。

    就是这个,遮蔽了他上的血族气息,除了他的“父亲”,即使是别的血族,也接收不到同类之间的那应,这也是他敢于跟唐骥近距离相的原因。所以,弗林应该也没有这应能力,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他确实认他了。

    血族的记忆力,都TM该死的太好了!尤其是诺菲勒这善于搜索报的氏族。或许有失必有得,诺菲勒一族没有了俊秀的外表,却有格外清醒的大脑,会观察,能记忆,善分析。即使只是匆匆一面,也可能就被他们纳报系统,之后,就别再想脱了。

    顾颐暗暗地叹了气。是的,他见过弗林。那时候他还只是刚刚转化完毕,作为路易的司机,送他去跟诺菲勒的族会面。

    或许那时候路易也打过诺菲勒族圣的主意,所以他城堡的时候给他留了一份作业——如果要潜城堡,他该怎么?如果城堡里有一样极其珍贵的品,他觉得可能藏在哪里?

    这就是他成为血族之后的日常训练项目之一,所以他当时并没有在意,更不知路易打算日后让他去什么,只是把车停在城堡的院里,就打量起四周的环境,试图寻找一条最佳路线。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收藏网址:https://www.shibashuw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