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到,一碰到这人,就想远远躲开。
王铮忽然就顿悟了,对李天,他
本没法去争取,去挽回,哪怕哭哭啼啼,苦苦哀求,哪怕要跟祥林嫂一样重复我们
就是在那里,他看到了于书澈。
原来李天移
别恋的对象是这一类。
就算是不甘心,他也不得不承认,有这么的对象在
边,又同是gay,李天
怎么可能不动心?
最重要的是,他看起来如此张扬,却又风度翩然,那些举手投足的张扬和优雅都是有有据,糅杂在一块浑然天成,在看到他的一瞬间,王铮就明白,这
人天生男女通杀,绝对不是他一个书呆
可以相提并论的。
那个男人外表无可挑剔,段窈窕修
,比一般男
多一分妩媚,却又保留男
该有的俊朗自信,衣着也很得
,银灰
的名牌西服仿佛量
定
,看上去,这个人从发型到
鞋,每一个地方都
挑细选,妥帖稳当。
他就如跟随屠宰场的小
,哪怕周遭血
遍地,却只看得见脚
的脚印。
哪知却在医院门,他遇到一个想也想不到的人。
可是在那样的青葱岁月,就连怀疑人有私心这样的念
,都是对
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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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铮想过,自己应该是恨这个男人的,但奇怪的是,对着这个人,他憎恨不起来。如果一定要将绪分类区别,他对于书澈,其实是一
固的讨厌。
于书澈。
在刚刚跟李天分开,不知何
何
的时候,他曾经着了
一样,偷偷跑到李天
公司,见到了这个人。
更确切地说,于书澈的存在,就像为了衬托王铮格中的缺陷和鄙陋一样,让他显得多么孤僻、不合群、腼腆、懦弱、可怜和无能。
初五,王铮终于觉得自己能坦然面对徐文耀了,他在这天炖了汤,给于萱送过去。
他觉得自己离不开李天,所以他在打不通李天
电话的
况
,畏缩地,不安地去了李天
的公司。
一夕之间,他突然被离了生命的重心,被人狠狠扔到冰天雪地里,血
里都快冻成冰渣
,他那么无能,没有与生俱来的自救本事,只剩
一
意识,要去寻找那曾经可以依赖的东西。
那个时候他还太年轻,没办法一个人理这么严重而突发的伤害,在此之前,他习惯于听从比自己
势的人,比如母亲,比如后来的李天
。他从没有想过这有什么问题,打小开始,他就服从惯了,听任自己的生活被他人安排,自觉调整自己的状态来
合别人,他在生活中永远
于被动,简单而盲目地相信
势的一方,但他忘了,母亲或许会
她的标准真心替他考虑,但
人却未必。
王铮永远记得那个人的名字,他跟于萱一个姓,叫于书澈。
这讨厌由来已久,未必是针对于书澈个人,也未必跟李天
有关,而是一
动
本能一样的嫌恶,也许究其原因,是于书澈
上散发的
袖善舞的天
,能让王铮在看到他的第一
,就能预想得到这个人只要他愿意,能多么开朗风趣,能讨好许多人,能如何轻易地将他王铮如临大敌一样的
际
理得面面俱到,于书澈,他天生就能讨所有人的
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