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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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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厌到,一碰到这人,就想远远躲开。

    王铮忽然就顿悟了,对李天,他本没法去争取,去挽回,哪怕哭哭啼啼,苦苦哀求,哪怕要跟祥林嫂一样重复我们

    就是在那里,他看到了于书澈。

    原来李天别恋的对象是这一类。

    就算是不甘心,他也不得不承认,有这么的对象在边,又同是gay,李天怎么可能不动心?

    最重要的是,他看起来如此张扬,却又风度翩然,那些举手投足的张扬和优雅都是有有据,糅杂在一块浑然天成,在看到他的一瞬间,王铮就明白,这人天生男女通杀,绝对不是他一个书呆可以相提并论的。

    那个男人外表无可挑剔,段窈窕修,比一般男多一分妩媚,却又保留男该有的俊朗自信,衣着也很得,银灰的名牌西服仿佛量,看上去,这个人从发型到鞋,每一个地方都挑细选,妥帖稳当。

    他就如跟随屠宰场的小,哪怕周遭血遍地,却只看得见脚的脚印。

    哪知却在医院门,他遇到一个想也想不到的人。

    可是在那样的青葱岁月,就连怀疑人有私心这样的念,都是对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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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铮想过,自己应该是恨这个男人的,但奇怪的是,对着这个人,他憎恨不起来。如果一定要将绪分类区别,他对于书澈,其实是一固的讨厌。

    于书澈。

    在刚刚跟李天分开,不知何的时候,他曾经着了一样,偷偷跑到李天公司,见到了这个人。

    更确切地说,于书澈的存在,就像为了衬托王铮格中的缺陷和鄙陋一样,让他显得多么孤僻、不合群、腼腆、懦弱、可怜和无能。

    初五,王铮终于觉得自己能坦然面对徐文耀了,他在这天炖了汤,给于萱送过去。

    他觉得自己离不开李天,所以他在打不通李天电话的,畏缩地,不安地去了李天的公司。

    一夕之间,他突然被离了生命的重心,被人狠狠扔到冰天雪地里,血里都快冻成冰渣,他那么无能,没有与生俱来的自救本事,只剩意识,要去寻找那曾经可以依赖的东西。

    那个时候他还太年轻,没办法一个人理这么严重而突发的伤害,在此之前,他习惯于听从比自己势的人,比如母亲,比如后来的李天。他从没有想过这有什么问题,打小开始,他就服从惯了,听任自己的生活被他人安排,自觉调整自己的状态来合别人,他在生活中永远于被动,简单而盲目地相信势的一方,但他忘了,母亲或许会她的标准真心替他考虑,但人却未必。

    王铮永远记得那个人的名字,他跟于萱一个姓,叫于书澈。

    这讨厌由来已久,未必是针对于书澈个人,也未必跟李天有关,而是一本能一样的嫌恶,也许究其原因,是于书澈上散发的袖善舞的天,能让王铮在看到他的第一,就能预想得到这个人只要他愿意,能多么开朗风趣,能讨好许多人,能如何轻易地将他王铮如临大敌一样的理得面面俱到,于书澈,他天生就能讨所有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