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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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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颗心在半空中晃啊晃的,就晃到了时砚刚刚说的话上。

    那么刻的记忆,就算是时隔多年也无法忘记。

    这是国诗人emily d/ison所著的一首四行诗歌,如果翻译成中文的话,意思大概是——

    她记得,当时停电之后自己极度恐惧,死死抓住旁边一个人的手不放,还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哀求他不要松开自己的手。

    如果说……那天在实验室里被自己急之抓住的人真的是他,那么他应该是早就知有阮之之这个人的存在了。

    最后,灯光终于亮起来,实验室的大门也被维修工人从外打开,阮之之跟着众人一起呼雀跃,欣喜地甚至没有回过看一他的样,就急急忙忙地跑去拿手机给李司晨打电话报平安。

一次觉得像时砚这样的男人来当大学教授实在是太可惜了。

    玩了一会儿之后觉得睛有疼,于是又把手机放开始发呆。

    周末的闲暇时光转瞬即逝, 很快就到了新的一周,阮之之的手伤已经到了结疤的阶段,不需要再包扎, 每次门之前只要贴上一个创可贴把结疤的地方遮住就好。

    当时持续了大概有一个小时,她握着那个人的手不停碎碎念,从自己刚生时发生的事一路讲到读大学。包括父母离婚时她的绝望,刚来国的时候由于人生地不熟被房东欺负,以及,一直默默喜李司晨却得不到回应。

    时砚的钢笔字的确很好,笔行云,字迹力透纸背,从纸面上透着一随心所的洒脱

    可是从到尾,从过去到现在,她好像一直在享受着他的照顾,却什么都没有为他过。

    阮之之眯起睛,开始仔仔细细地回忆那天发生的事

    她记得,他的掌心温,手指却冰凉一片。

    ☆、25.C12·创可贴

    反正四无人,她有些好奇地拿来,发现上面是时砚的一些摘抄和笔记。

    阮之之随着人走到3号地铁站的时,上一班地铁刚刚呼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光。

    阮之之把这张书签纸举起来,上面写着一行英文:had i not seen the sun, i could have boe the shade

    那个人始终没有开说一句话,却也始终都没有松手放开她。

    达二十年的人生,就在那短短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她全毫无保留地告诉了一个陌生人。

    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呆坐着实在是很无聊,阮之之一只手费劲地把手机从包里拿来,习惯地打开连连看消磨时光。

    随手拿了一颗来,阮之之把糖纸剥开,刚嘴里就看到屉里面还放着一叠书签纸。

    思绪陷早已枯发黄的回忆里,阮之之目光空地定格在空气中的某一,思绪久久无法平静。

    周一的早晨,阮之之被闹钟声叫醒,洗漱装扮好之后拿着包门赶地铁上班。

    时砚从一开始就知她是谁,所以才会一次又一次的帮助她,宽容她,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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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么神游天外,良久,阮之之回过神来,觉得有些。想起时砚临走时说的话,她低,摸索着打开了办公桌右方的屉,里面果然放着一包拆开了的果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