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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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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苏是学行政理的,在写作这一行也无甚名气,还没有版权律师这方向的朋友或合作对象,一遇到事,很自然地就想到了从前指过她的学丈夫在本地开了一个律所,便去询问。

    但这些人都不是林苏生气的对象,她气的是笑颜明明是个前辈,却无中生有,诬蔑她的人格,诋毁她的名誉。

    注①:剧需要,怕不小心用到别人的梗引起误会,就用自己的了。打吧真的==我也觉得狗血天迹HHHHHHHH!

    第17章 绝不善罢甘休

    林苏:很好,笑颜,我敬你是条

    注②:笑颜的人设是原来就有的,她一直作为一个反派现的,并非作者影谁或者地图炮某个圈。她在《三十而P》里就是一粒老鼠屎般的存在,在这里也是,不是什么大人,大家笑一就过去了哈~

    唯一的老鸟基友C就跟林苏说:[这事你别怂,凭什么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这回判定结果都来了,打了脸了还不承认,还要说官方包庇,真是词夺理!]

    而与此同时被放上微博的,竟然是调盘3.0,将女主的生平大事列了时间线,说人设相似。

    PS:手伤真的不能打太久字啊,今日又是短小君。

    有些事可以忍,这件事不能忍!

    非引战,不约。

    但讽刺的是,这个罪名,似乎只能影响被诬陷抄袭的人,而真的抄却能名利双收。幻主义。

    笑颜果然非常痛心地表示“晋江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晋江”。

    江学的丈夫贺学全名叫贺之璧,是A市鼎通律师事务所的创建人,接到妻转发过来的信息后,倒是没有嫌弃事微小,而是很认真地亲自和林苏了解了况,指派了个律师帮她。

    基友C过了好一会儿才回复:[刚我去翻了翻,那边说的太难听了,而且这么笃定你抄袭,把这大帽往你上扣,肯定构成侵权,名誉权还是啥的,我也不懂。要不你咨询一律师?]

    林苏:[我在问了。]

颜的好朋友,也是古早大神那一挂的,只不过人家超脱于外,已经不是晋江文学城的专属作者,不在晋江手底讨饭吃了,所以讲起话来比较不留后路。

    注③:作者写文的时候临时编的。还像那么回事的哈?我自己都信了噗。

    作者有话要说:

    注⑤:江学和贺学自我去年写的《重生之诱捕男神》,不用回去看,不影响阅读。

    注④:这是大纲里就有的节,意外地跟最近WB上的事件撞了。默了默。希望大家保护原创,保持初心,不要为掐而指控他人抄袭,这是很严重的罪名。

    虽然没有明言,但这话的言之意谁看不来呀?

    林苏有些苦恼:[是啊,这几天订阅都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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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翻开校友群,给她的学去了个消息:[江学,贺学的律所接这样的业务吗……(注⑤)]

    林苏在微博上闹的动静大的,“混吃等死渣更新”群里的小伙伴们自然也多少都知了。

    林苏和对方沟通后,决定如果笑颜仍然持指控她抄袭,她就给对方发律师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