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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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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他不是孤一人,他还带着三个孩,他不能让他们陪着自己一起陷危险。

    沈迟这才开:“我们惹了麻烦,恐怕以后不能再呆在北京。”

    他们和徐梦之约定了每天看病的时间,并告诉他们从楼梯去拐个弯就是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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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碰巧的是他们第一次去堂的那天刚好是除夕夜,几乎所有在研究院的人都集中到了这里!

    “这里有人坐吗?”磁的声音响起,沈迟抬,差将餐盘扣在他的脸上!

    也许在他的心,还是不能完全信任那些脸上带笑的年轻人,唯有孩,在末世之初就捡到的孩,才能让他放几分防备。

    沈迟知,他不去研究院的,这里和重庆的那家研究所不同,几乎都是摄像,要见到那些人,堂是最好的机会。先观察,再伺机手,他给自己一个月的时间,如果一个月失败,他会毫不犹豫地退走,再等良机。

    沈迟放餐盘,给沈木、纪嘉和明月都打好了饭,不锈钢餐盘上倒映他平静的面容。

    他要报仇,但报仇不是他的全,每次心要陷黑暗的时候,只要看着三个孩,他就能寻到些许温。这辈已经不一样了,他一手带着三个孩大,他们不是他的友人,而是家人,他保护他们不是于信任,而是已经凝成一莫名的牵绊。

    沈迟不仅看到了余庆和侯飞,还有那一张张他熟悉的面容,研究所余庆那一系所有人的资料他已经背得瓜烂熟。沈格古怪,对鲜血有着别样的狂,为了以作则,沈迟几乎从不滥杀无辜,否则木再偏激去,真的无法控制,又要变成上辈那个嗜血残忍的刘木了,所以,他很清楚哪些人他要杀,哪些人并不致死。

    沈迟了一才答:“没有。”

    来人是侯飞,他带着自以为潇洒的笑,指了指沈迟对面的位置。

动,想起前世认识沈木的时候他对研究院的嗤之以鼻和对那些研究员的熟悉,难——原本木去过这个学校吗?可如果去过,他怎么会到最后歪到那个地步啊!简直比这辈还要严重得多!

    徐梦之惊讶,“你们要离开北京?”

    侯飞就这样坐了来,

    “我不要去。”沈木忽然开,抬起说,“爸爸,我们不是给叔叔治好了病就要离开北京了吗?”

    徐梦之皱眉,他很知分寸,沈迟没有要说的意思,他也就不问,见沈木并不愿意,只得温和地说:“那这样你们先住着,说不定麻烦很快就解决了呢。”

    这么一想,沈迟就对这个学校很不信任。

    余庆比他记忆中还要年轻,不同于杨荣辉的温文儒雅,他得并不好看,个又矮,发半秃,着镜片很厚的镜,半都不起,反倒有敦厚无害的觉,沈迟却知这个人在实验的时候有多疯狂。相反侯飞得很好看,他比余庆小上十来岁,刚好是三四十岁男人最有魅力的年纪,不仅大英俊,还时时带笑,习惯在研究员的白袍里穿着笔的衬衫西,对于那些女研究员而言完全是白般的存在,尤其他时至今日都没有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