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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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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恩气得每天都想打狗,但可能也打不过。

    连狗主人罗德里克也觉得肖恩是心非的样很有趣。

    从某个层面来说,罗德里克这样格的优秀演员,也算是传奇了。

    ——喂!

    肖恩斩钉截铁地说:“我没有多余的心给这家伙,我非常非常讨厌它。”

    肖恩不禁辩解说:“我不怕它,自然也不用躲。但我不伤害它,也不代表我就喜它。”

    对此,肖恩忍不住有些向往。

    毕竟,罗德里克本人的酒量惊人,哪怕带着一箱伏特加,对《超人》剧组也没什么影响。

    肖恩依然清醒地知,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罗德里克用一很复杂的神望着他,叹了一句:“天,那你可真好。”

    他这么对自己说:“我他是喝酒,还是喝雪碧呢?”

    每次喝完酒后, 他的绪会全释放来, 彻底将自己里。

    狗主人罗德里克在旁边看闹,还抓着酒瓶了一个杯的姿势说:“香槟喜你,肖恩。”

    可友善到总是往人上扑,以及,总喜在人吃饭的时候蹲在旁边,盯着盯着盯着……

    这时候,镜中的他,一举一动, 说话的语气和节奏,完全就是那个格复杂,野心于算计,行事不择手段的家伙了。

    不过,想归想,羡慕归羡慕。

    他羡慕地想:“听起来酷啊,不过,我好像还没到法定饮酒年龄……”

    “只要他把戏演好,认真完成工作。”

    但大家完全没办法相信。

    金狗是了名地待人温顺和友善。

    “救救我,求求你们,谁把这条狗拖走?”

    他莫名地有一被噎了的觉,很不习惯地回了一句:“呃……谢谢。”

    那么可绒绒的大狗,还亲昵友好地跟前跟后,怎么会有人不喜

    在肖恩看来, 酒对于他来说,像是某神奇的变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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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莱坞总有形形、各各样的演员,肖恩这几年已经渐渐地学会对一些人、事、变不惊了。

    “不许叼走我的鞋,把我的鞋还给我,坏狗!”

    哪怕自己到了法定的饮酒年龄,应该不会和对方拥有一样的人生态度,更不可能这么肆无忌惮地饮酒无度。

    “我不喜它!”

    用《超人》这电影来行举例就是:喝酒之前, 他是罗德里克;喝酒之后, 他是莱克斯卢瑟。

    太让人抓狂了!

    然后,罗德里克用冷静的语气分析说:“对喜的东西友善,是理所当然的事。可如果对不喜的东西都能保持友善……天,我快喜上你了。”

    他饶有兴趣地说:“我见过那些真正讨厌狗的人,他们看到香槟的时候,要不然躲着走,要不然恨不得踢死它。但你不是,你连推搡它一,都小心地收着力,生怕它摔跤……”

    “不许再我了,蠢狗!”

    日常给别人发好人卡的肖恩,第一次被人抢了台词。

    不过,除了酒的问题外,真正让肖恩痛的地方,是那只名字叫香槟的金狗。

啡、佐餐的调料, 酒的摄丝毫不会扰他对角的演绎。

    罗德里克给自己的总结是:“喝一杯伏特加,演一大戏,这才是我应该过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