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到了现代社会,其实同恋们在中国的
境反而更好一
,毕竟科技发展,试
婴儿之类完全可以代替自然繁衍,大不了去卵
库找个健康卵
,有了后代,是不是家
就不反对了?
可有一大家别忘了,在中国,代
在合法范围
,需要满足的条件是非常多的——看它的定义就知
了,代
是指在需求女方完全丧失生育能力的前提
,将其卵
(或代
志愿方卵
)与丈夫的
结合成受
卵,在代
志愿方
完成整个
育过程并顺利生产的行为。
也就是说,同恋者
本不可能通过合法途径,来实现拥有一个孩
这回事。
所以要么你脆领养,要么就走非法途径,要么
脆去国外
。
第一不行,大
分国人都对血缘问题太执着了。第二
行是行,有风险。第三
,代表着所
费的金钱将非常庞大,没有经济基础的恋人还是不要考虑了。
而就是因为这样对传宗接代极其病态的持,国
才产生了不计其数的同妻群
。娶个老婆,应付家中父母,生孩
都不用付昂贵的代
费用,安全又可靠,还不会被周围邻居指指
。等生完孩
,要么离婚,要么把妻
摆家里自己照样
去玩——这些人渣们倒是活的滋
了,但他们也将另一
分洁
自好的同
恋者拖累
了臭泥里,以至于这个群
在普通人
里更加声名狼藉,甚至直接和“艾滋病”等同。
那个所谓的“直接推动同恋婚姻合法化的
故事”,经过三百年的
传,被不断的
化,其
质大概和“梁山伯与祝英台”、“薛平贵与王宝钏”、“
郎和织女”类似,后世的人只注意到了其中的浪漫凄
,于是背后的真实到底如何,是不是真的那么单纯,还是
本就龌龊不堪……很少有人去想。
故事的开始,自然是两个男人相了,互相扶持,一个是从政的,一个是搞艺术的,这样遮遮掩掩过了几年,搞艺术的那个父母比较开明,接受了儿
的
向,但从政的那个则死活不能说服父母。既然从政,父母就是非常有能量的那
,使了许多手段,
的像是用前途威胁,
的则是祖父弥留时,拖着一
气不咽非要他答应娶妻生
……然而因为太相
了,他们俩还是相互扶持走
来,这样到了三十多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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