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犯罪,法司皆不许擅自讯问,须实封奏闻﹐取自上裁,这一就不与庶民同。另外,贾大人可是忘了,大明律副卷亦有一
赎罪之法,赎罪法有两
,一
是
法律可赎罪的,一
是
条例可赎罪的,譬如太初元年有令,除公罪依条例收取赎金及
节严重的死罪依法
治以外,
节较轻者,斩罪
八千贯、绞罪以及榜例死罪
六千贯、
笞刑杖刑的囚犯每打十
赎罪银二十贯、苦役
放的罪,苦役每一等折算二十杖,
放三等每等折算一百四十杖。其所罚的银钱均依笞刑杖刑的定额
纳。无力
纳的发
天寿山
树:死罪
树终
;苦役
放各依其年限
树;杖刑,
树五百株;笞刑,
树一百株。伺候历年只因国富民
提升赎罪额度,然越提升,于百姓来说便越是难以承担,所以赎罪一法既存于大明,王
犯法与庶民同罪便是空话而已。”
满朝大臣又被林如海给说服了一些:【对啊,这些宗亲们虽然说着犯法与庶民同罪,但是为陛
同族,真犯事了,拿钱赎人也是
得顺手,先皇十五
,现在在黑省
田的那一位庶民不就用如是手法捞
不少为他作伥的人么?啊,呸呸呸呸,怎么突然想起那个倒霉家伙了!现在最重要的,还是看看贾瑛到底打不打算给他老丈人面
。】
贾瑛……
当然是……
没有给——确切地说,他认为在朝廷之上,只谈公事,并无私,想来林如海也并不需要自己给他‘留面
’,于是他继续反驳林如海的话:“林大人对大明律的见解也很独到,但是
官认为王
犯法与庶民同罪,同在一个罪字。定罪的时候,律法并不因为犯事者是王公贵族或者贩夫走卒就量刑不同(宝玉确定自己说这句话其实是违心的),况且,关于赎罪银
的事,我想,钱尚书钱大人会很乐意给大家总结一
我大明开国以来
去
赎罪银
的人有多少、分别是什么
份的。”
钱尚书原本正在吃瓜呢:【林大人是我很佩服的一位风度翩翩、清廉律己的老大人、贾大人是我的知己,两人政见不合……哦哟喂,真是叫围观如我,心如刀割啊!】
不过说到自己本职工作之的事
,钱尚书还是决定,这场闹剧之中,谁都不站——然后也不妨碍他清了清
咙,奏请陛
恩准他差人去
取来记录赎罪银
的册
——没办法,他可没有周世安那样提前准备的机会,也没有林大人和贾大人这对翁婿这样神乎邪乎的记诵能力,只能叫朝中诸位稍等了。
十六:“可,
卿令人取来直隶一册便是。”不然数量太多、数据太大,怕是今天天黑都不能散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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