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54(2/3)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董学士的责问不是上司对属那负责、纠正的语气

    也就是说, 本条乃是澧律中最没有争议的一条才对, 可是许清元却在旁边明明白白地标注有勘误:盗人,赀繇三旬;盗人杀之,论以磔刑。

    “听说外放去官了,到哪个地界却不太清楚,至于他的近况,我更是无从知晓。”当时蒋怀玉堪堪考中同士,被吏派去南陲关石县县令,两人通过一次信函,许清元对他的况还算了解,但她不知周举人问话的缘由,自然不能随意透信息。

    众翰林官彼此对望一,谁都没有声,各自摆好一副看闹的架势。坐在面的安郸心不该,连他都清楚这条律法,许清元作为以律法见的同年状元,怎么会犯这错误?

    书案上摊开的典籍那一页正中写着:盗人, 论以磔刑。

本章尚未读完,请一页继续阅读---->>>

    看对方就要船离开,许清元盯着他的背影,突然声:“等等。”

    在久远的澧朝,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财产, 甚至超过人的命。导致现一奇怪的现象, 杀人要偿命,但多对凶手施以枭首之刑, 也就是砍,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 偷盗别人的只,违法者却要受磔刑,类似于凌迟死的刑罚。

    “周举人有话直说,咱们是旧相识,何必绕这么大一圈。”许清元的脸称不上好,毕竟他在她私人休息时间擅自上船,还将船娘赶去,如果他心怀不轨,许清元才要吃亏。

    许清元抬手给两人斟满两杯茶,拿起茶杯慢慢着,垂眸:“似乎有这么一号人,但我与他并不相熟。”

    “大人,我并未有其他意思,只是……想向您打听一个人。”对方对此似乎有些难以启齿,但他还是说,“不知您可认识与您同年参加会试的一位姓蒋的举人。”

的我与以前相距甚大呢。”

    董学士之所以这么生气,是因为澧朝律法向来以严苛著称,虽然很多条目已经失传或者正误难辨, 但他指来的这一条经过儒学大家袁庆勘校,几乎是澧朝律法的代表, 绝大多数学在简要了解各朝代律法之时都会学到该容。

    “那您知他现在在哪吗?过得如何?”周举人无心喝茶,凑上前问。

    蒋?许清元在脑中搜索一番,能想起来的只有一个蒋怀玉,她将到嘴边的话打了个转,问:“女吗?我倒不认得姓蒋的女举人。”

    许清元恭恭敬敬地将整理好的勘校容提至董学士手中。对方先看了一许清元, 见她表平静,不见慌张的模样, 微微一皱眉, 而后才一脸严肃地翻开书页。

    “船钱我还得起,这倒不用周举人费心,不过我有一个不之请,希望你能答应。”许清元也起走到他面前,将脸在月明之,“现如今你看我的面相,除登科及

    “不,是男,”或许是话已,周举人不再犹豫,有几分急切地问,“大名应该是叫怀玉,不,还有驼背,说话有些结,大人如果见过应当记得。”

    前面的容非常规范标准,字迹工整、注疏明晰、有理有据,董学士也挑不什么错来, 直到他翻页看见一注解之时,才重重拍桌:“你好歹是个状元,澧朝其他律法不清楚尚算有可原, 怎么连这一条都会错?这可是袁庆写在四书五经注疏中的,你竟连这个也不知?”

    “是这样……”周举人失望地坐回去,消沉片刻,才站起来告辞,“多谢许大人,今晚多有冒犯,往后三个月的船钱都记在我账上,算是我的一赔礼。”

    “许大人还有何吩咐?”周举人转,有些疑惑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