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倒也没有想过要找一个家里有钱的女婿一类的。
如果真这样的话,宣适这个“孤儿”的条件其实不算太差。
宣适爸爸妈妈留的财产,以他当时十岁的年纪,肯定是守不住的。
别的不说,楼上邻居的索赔,都够他喝一壶。
有了程诺爸爸妈妈的介,
况就不一样了。
宣适家里着火,导致了楼上邻居家里的损失,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但宣适也是受害者。
一家人就剩他一个。
既不是他纵的火,也不是他家里人不小心导致。
哪怕闹到法院,楼上邻居的诉求,也不可能会得到支持。
程诺的爸爸妈妈在这件事上,非常
势地保住了宣适的利益,并且帮他打理。
宣适对这些也比较没有所谓。
他什么都不想要,只想有个家。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宣适在纵火案之后,就不再有过家。
程诺的爸爸妈妈对宣适很好,却没有收养他。
程爸程妈有迷信。
他们真正在意的,是宣适“天煞孤星”的命格。
程诺是独生女。
自的条件摆在那里。
程爸爸程妈妈不求女儿能嫁得有多好,只求女儿一生顺遂。
程诺刚上初中,她的爸爸妈妈就能明显觉到,女儿对宣适的那
,不太像是兄妹之间的。
程诺什么都开窍很晚,偏偏窍开的比别人都早。
宣适那会儿已经青期了,哪怕男孩自己开窍晚一
,也已经没有多少时间。
宣适就是在这况
被程诺的爸爸妈妈安排转学去的上海中学。
原本想着,距离能让女儿慢慢冷静来。
哪怕真要谈恋,怎么也得等到了成年再说。
没曾想,这个决定直接把程诺给急了。
宣适去上海念书,那她就也要去。
不同意就绝。
一绝又是三天闹到直接
了医院。
奈何她的爸爸妈妈这次铁了心。
这还不算完,还要安排程诺国。
宣适刚到上海,又急急忙忙赶了回来。
他了解程诺。
程诺本没有在国外独立完成学业的能力。
程爸程妈对宣适表示了认同。
他们也知自己女儿不是念书的料。
正儿八经的那学校显然不适合程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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