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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捕快那些年 第284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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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者质不同。

    段鸿飞:“我儿段江确实在城南铁匠铺买过匕首,但本不是这把。”

    谢愚:“你们提案重审,不是说到在案发现场发现了凶,可找到?”

    有些人觉得无聊,约莫一个时辰后,便自行散去,还有些闲散之人,依旧在凑闹,转到了正午,门摆摊的拉面、油条、小笼包,已经支棱起来,里面是双方辩论,外面的叫卖声,在金陵衙门外形成了一独特的风景线。

    他又,“我跟当时第一时间勤的顾大对过,灭门惨案后,他们在现场发现了一把龙纹断玉匕首,上面刻有段字,可是正式归档卷宗中,却将后面那一句删除了,而证室

    “不知,不清楚。”

    “凑闹呗!”

    范小刀:“回禀大人,已找到。”

    先前那中年人,一脸黑线,手掌在不断搐,伙计见状,“二叔,你稍安勿躁,我还有事,先行一步!”

    段江:“不认识。三年前,我确实买过一把匕首,但不是这一把。”

    不采纳证据,是直接忽略掉这个环节,不能作为定罪依据。

    范小刀:“铁匠铺四把断玉,都标明了,若不是这一把,莫非你还能拿个一模一样的不成?”

    范小刀:“我要求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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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伙计:“不是剑、迭起、反转不断嘛,为了看这一堂审,我跟掌柜告假说家里有亲戚去世,衣服都脱了,就给我看这个?咦,二叔,你也在这里啊?”

    范小刀拿先前那把匕首收起来,将这一把拿在手中,仔细端详,:“抱歉,这把匕首,是我从城南铁匠铺借来的同款,没有卖去,也没有刻字。”

    谢愚同意,段鸿飞命人将匕首放在托盘上,送到了范小刀前,这把匕首,是他在漕帮仓库搜到的,也确实是当初的凶,但早已用开煮过,拭了所有的证据,并不怕对方验证。

    范小刀:“至少,可以作为存疑证据!”

    顾大捧着托盘,送上来一把匕首,匕首约七寸工十分致,上面刻着龙纹图案,在刀柄,刻着一个“段”字,范小刀指着匕首,:“此匕首,名为断玉,是城南铁匠铺打造的私人定制匕首,我们去过调查,这匕首一共了四把,三年前五月初五,段江曾在铁匠铺以五十两的价格,购得此匕首,并在上面刻字,我们调查时,在吕家枯井中,发现这把匕首。”

    范小刀问段江:“这把匕首,你可认识?”

    说罢,段鸿飞吩咐了几句,不多时,一名属拿着一把同款的匕首,来到堂上,“大人,这才是段江买的那一把!他那一把,本就是假的!”

    谢愚问:“何以见得?”

    有一锦衣中年人,“丁刘,你不是说你二叔死了,要去办白事嘛,怎么来这里?”

    宋人杰:“只是刻一个‘段’字,天姓段的千千万,又怎么证明是他的?就算刻着段江,也有可能是重名重姓,再者说,这把匕首现在枯井之中,也未必是杀死吕家满门的凶,证据太过于牵,大人,建议此证据不予采纳。”

    “呈上来!”

    范小刀又拿一份货单,是城南铁匠铺的售货记录,上面清楚的写着四把断玉匕首的售记录以及购买之人。

    “那为何会刻你名字?”

    一中年人:“老三,你不上工,跑这里嘛?”

    未等谢愚表示,段鸿飞,“大人,这把匕首,是假的!”

    段鸿飞:“不错。”

    存疑证据,并不是可以直接给案件定的证据,但是可以作为证据之一,起到辅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