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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东快婿(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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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贺兆年家吃完午饭,两个作家留了来,将李远方和周幸元的要求对梅山酒的历史行研究。李远方给了贺兆年五千块钱作为招待两个作家用的招待费,贺兆年不想要,说这两个作家是为他的祖宗立传,一般的人想找这机会都找不到呢,应该由他自己来负责所有的费用。李远方说贺兆年现在经济上不是很宽裕,还是由自己来这笔钱,反正以后要让贺兆年帮忙的地方还有许多,贺兆年就收了。商标转让和酒厂改组的合同,因为要一些政府门参与,在节放假期间是办不了的,等到过完年后,由周幸元和贺兆年来办就行了,李远方只要到时候在合同上签字就可以。为了取得贺兆年的好,李远方把协商决定的八十五万元钱的支票当时就给了贺兆年。当然,这笔钱的支取日期是正月初八以后,如果到时候贺兆年变了卦合同没有签成的话,他是拿不到钱的。但不怎么说,贺兆年对李远方的这一系列行为特别动。贺兆年送给李远方的那两坛女儿红和以前李远方所见过的那些不同,以前的,包括周幸元送给他的那些,都是摆在店里卖给别人的普通酒,虽然酒坛纹都差不多,但从理论上讲,都不是真正的女儿红。而贺兆年送的两坛,是贺兆年的老父亲当年为了自己的生而特意酿造的,酒坛的封上盖有生辰八字、酿造的年月日、酿酒师的名字等等的朱红印戳,虽然历经六十多年,还是非常醒目。而酒坛的制式,不是平常的五十斤或者十斤装的,而是十八斤装的形状很特别的坛,坛外面的纹,也更漂亮些。看到这样真正的品,李远方心中就有了计较。到王梦遥外婆家的时候,王梦遥的舅舅李蒙已经等待多时了。而且李蒙还联系了几个同样在外地外贸生意的同乡,大家都在等着李远方的到来。因为明知“女儿红”在李蓉家的重要意义,李远方就忍痛把其中一坛女儿红拿了来送给李蒙。在座的人见到这样的稀罕东西,都围到一起研究了起来。睹思人,王梦遥的外婆不由叹说要是老还在世就好了。因此上,王梦遥的外婆舅妈之类的人对李远方更是喜得不得了。把周幸元向大家介绍以后,李远方就让周幸元和李蒙他们去谈合作销售的事,而他自己,则把王兴安拉到了一边,把自己关于这个“梅山实业”的想法说了来,征求王兴安的意见。对李远方的想法,王兴安是赞同的,觉得这个思路不错。通过两个作家的文章和李远方那些记者朋友的宣传,再好好地炒作一,确实能够把“梅山”这个商标变成一个名牌。拥有一个著名的品牌,当然要比仅仅拥有几个企业有价值得多。但他不同意李远方在古城注册一个全国的公司的设想,首先是注册一个全国的公司注册资金非常惊人,以李远方目前的经济实力,除非找人合作,否则拿不这么大数量的一笔现金,而李远方成立这个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完全控制“梅山”这个品牌,和别人合作不大合适。另外“梅山”这个品牌的基础是“梅山”酒,如果在别的地方注册总公司,就会使这个品牌失去了依托的土壤,品牌的历史文化量降低了许多,所以最好还是在本地注册公司。从目前来讲,李远方注册的这个“梅山实业有限公司”只不过是个空架,除了炒作一“梅山”这个商标外,没有别的任何事需要去,说是控三个企业,但那三个企业都是独立经营的,只要给一个指导思想就可以,别的不需要总公司去预。对于这样的一个空架公司,李远方本人在不在当地都是无所谓的,反正现在是信息社会,李远方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方便地遥控一切。所以王兴安的建议是让李远方在当地注册一个市级公司算了,办公地就选在梅山镇,注册资金用不了多少,而且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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