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江无眠办得的确不太符合规矩,边而行,真要拿
错
,的确能说
一二。
也是因此,他只说“此举不妥”,没说不对啊!
文章最后举了参考的规定,假使有任何一条对不上,这尚书日
到
了!
这问题若是找个混日,还真难以回答。
奈何人不在,余尚书便给江无眠行了方便。
建元帝看得分明,但他未发一言,只又翻过一页,笔锋鲜明的正楷落于白纸之上,格外分明。
这倒是起了反作用,建元帝心怒火未熄,闻言亲自拉偏架,“卷宗并不完备,
未不可知,江知府多番衡量
,作此判决已是公正不阿。”
何况,在建元帝这儿,什么特权都不好使,条例判决即可。
此刻,他才像是明白过来,对文章容扯了一句
评,“正如江知府卷首所言,大恶不容于国。商队所行所为,已是侵害我朝利益,不将治国之法放在
中,任其肆
,终有一日,必成大害。”
良久,从未置一词的次辅声
:“依臣所见,江知府看似有剑走偏锋之行,但照以往看来,为人实在,此事应在把握之中。
刘尚书本人倒是镇定无比,别的不说,背诵条例一事,他自问没什么难度。
但没人这么不,敢对着这份文章,明着
绊
挑错。
昔日紫云英、造
田犁,发明
料,皆是自行开垦荒地以作试验,足以见其
正。
刑尚书本人与江无眠并无
,甚至于本人更亲近韩党一脉,所以对文章中江无眠判决的模糊之
,刘尚书看似公正实则暗指“作为知府判决有失公允”。
建元帝的态度表明了站位,余之人心中也有了掂量,再
时,即便是对江无眠再不喜,也不至于明晃晃说人坏
。
真实况
,还要酌
参考诸多商队背景、案件相关人员的牵扯、幕后之人的态度等等。
而万大学士,他则旗帜鲜明地站在江无眠这路,即合了建元帝的心思,又光明正大卖了个好,叫人欠他一个人。
万大学士余光瞥到建元帝面上神未变,
中未有笑意,显然对几人的观
不满。
一时之间,殿鸦雀无声,仅剩煤炭燃烧发
的轻微噼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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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面对建元帝此问,他只需如文后列举的参考条例一般,将条条框框列举来,直接判决即可。
过于你。若是文章此事
与你来审讯,该当如何?”
揪十年之久的冤假错案,找
偷税漏税证据,为国库再添大笔银钱,光是这两件事,足以让余尚书为之大开方便之门。
倘若是谢砚行在这儿,肯定要先给建元帝请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