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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28章 轰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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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动

    董就是汉代大儒董仲舒。

    就是历史课本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董仲舒。但董仲舒没这么说过,他的原话是“推明孔氏,抑黜百家”。

    汉武帝落地到实的,则是“罢黜百家,表章六经”。

    见弟们议论纷纷,林延一敲石磬,堂上又安静来。

    林延:“非董,无我儒学之今日,但朱认为董没有继承孟之学,不足以承统。但吾却以为董之学,在于儒法合!”

    儒法合!

    这一声犹如一记钟声,响在众士们心底。

    “法家尊权,儒家尊君,此两家相合之。故而董以秋大一统,取儒法两家之共识。”

    这话怎么解释?

    孔曾说过,天有,礼乐征伐自天。

    荀有言,隆一而治,二而。

    韩非说,事在四方,要在中央。

    三派学说都支持天共主,中央集权,所以董仲舒取儒法两家共识,创立秋大一统的学说。

    两千年来,国人共尊一个中华。如后来人说天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就是董仲舒的大一统思想人心。

    “于儒法两家礼治法治之分歧,董则以德主刑辅,秋决狱合之。”

    董仲舒是如何理儒法合?就是求同存异的办法。

    儒法两家看似南辕北辙,但也有共通的地方,那就是尊君尊上尊尊,董仲舒用秋大一统的学说,先达成一致。

    这是顺应两家人心之举,两家对此都没有争议。

    之后的存异,就是化解两家分歧,儒家主张礼治,法家主张法治。

    当年晋大夫赵鞅铸刑书,颁布刑法,孔严厉批评此举,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孔主张是,国家不要刑法,实行礼治,原因在于刑法不可为人所知,就能保持威不可测的态势。

    礼治法治就是儒法两家最本分歧。

    为了消除这等分歧,董仲舒提了德主刑辅之论,那就是国家礼治为主,再以法治辅之。用礼仪教化,用法律禁止。这与荀所提倡礼以定,法能定分的学说,一脉相承。

    董仲舒还提就算真正要用刑法时,也要依据秋大义来行定罪。

    德主刑辅等于,儒法两家各自妥协,达成了共识。

    但董仲舒却是否定了孔纯以礼治,不行法治的儒家经义,故而董仲舒“德主刑辅”被时人称“新儒学”,被不接受之人认为,这本上就是篡改儒家学说。

    毕竟经义上已不是孔原先提倡的原貌,可事实上天百姓,以及儒生们也渐渐接受国家用刑法为度,礼仪教化的模式,董仲舒的变革可谓与时俱,他的大一统,德主刑辅学说,一直延续两千年。

    “从孔,至贡,夏,至荀,至董,再至龙川先生心先生,一脉相承,这就是我事功学之统!”

    最后林延一锤定音。

    在场士无不击节赞叹,众人都是第一次闻此学说,都是朝闻夕死的神。

    吾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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