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多喜赖床的人。
相反,多数时候他总能理地克制自己的
绪,包括困倦懒惰,包括起床气——原因很简单,没有别的什么人会来替他分担这些糟糕的
绪,他得自己消化,怎么想都不太值得,纯属自找麻烦。
于是久而久之,他已经渐渐习惯一醒来就起床,并且平静且面无表地度过一个早上。尽
睡醒后的那几十分钟里他的思维都十分迟滞,清晨第一缕
光也唤不醒。
和沈晗同住之后,这迟滞偶尔会转变成懒散的烦躁,但他也不觉得这叫起床气,毕竟那时候他看见沈晗,十有八九都会觉得烦,甚至在他完全清醒的时候,这
烦躁还会变得更加直白些,两个人日常的相
吵吵闹闹,绝不只是沈晗一个人的“功劳”。
一分钟都不会多睡,更遑论赖床——以前他以为是自己备了良好的自我
理能力,既不给别人添麻烦,也不会给自己添堵,然而直到今天他才突然意识到,闹钟一响就能起床的人,有时候不见得是自律,也许
心
也不想离开舒适的床被,只是经年独
,
边没有人能撒
罢了。
沈晗起得向来比他早,从前还住在吴安南路的时候,这个人会比他早起一儿,
楼去替他买个早餐,从包
油条豆腐脑到新
炉的红豆面包,一周一换不会重样,然而自打那次他犯了胃病之后,他就没再见过拿塑料袋装着的即
早餐了。
他在闹钟响之前就已经醒了,却一反常态地没有立刻起床,只是磨磨蹭蹭地翻了个,依然闭着
躺在那里。思绪是缓慢的,从梦里一
一
回到现实,顺着
面和炖排骨的味
——排骨是昨晚沈思学送来的,分量多了没吃完,
一
正好当作早饭的
菜。
宋斯年对时间总有比常人
确的直觉,偏差通常不会超过五分钟,哪怕不睁
,也能大约知
现在是什么时候,就这么安安静静地躺着醒盹——六
十五,沈晗再过五分钟就会
来叫他起床。
时间似乎又拨转回几个月前,那时候他醒来的第一件事是想到“迟暮”,打开手机发一条“早安,想你”,现在几个月过去,晨昏蒙昧的时候,他还是先想到沈晗。
几分钟后有人推开门,轻手轻脚地走到了他床边。
“起床了,”对方了
他的
发,俯
凑到他耳边说,“面放久了就不好吃了,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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