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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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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就在夏溪以为“一切尽在掌控”之时,形势急转直——国祥建筑工程突然拿另外一份合同!!!

    尹律师还是那样温文尔雅。律师个个牙尖嘴利,生活当中也是得理不饶人、无理辩三分,可尹律师却是永远与无忤, 叫边人如沐风。

    于是, 夏溪再次见到尹千秋尹律师。夏溪是天发的律师,而尹千秋是上城的律师, 他们将要互相甩锅, 叫对方付款。

    不得不说,命运有些神奇。

    上午九,证据换开始。

    夏溪只觉前一黑。

了证据清单以及证据副本,接着, 不意料地,接到了人民法院通知的证据换的时间和地

    夏溪看向天发负责此案的张继先。他显然也十分困惑,只是重复“假的”“假的”

    这是怎么回事?!!

    不过在这况之,他很聪明地并没有表现什么——如果一上来就表现得很熟络,可能会为双方甚至三方的委托人带去烦恼。

    见到夏溪, 尹千秋明显愣住, 中浮惊诧。

    证据换有规定,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可以问询理由并且记录在卷,但是不能要求质证或者辩论。

    尹千秋默默注视,似乎想要知女孩最近可好,夏溪微微一笑,努力不叫对方看她的苦恼。

    夏溪发现,尹千秋的目光会时不时飘在自己上,带着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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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份与夏溪手中最重要的证据——合同,完全不一样的另外一份合同!!!

    本来,一切都很顺利。

    夏溪知,若尹律师早知会撞上自己, 可能会把案转给其他同事。她也想过同样的事,可是一来,天发公司本就拖拉,当她发现上城公司的律师是尹律师时,15天的答辩期看便要过去,来不及把案再移给别人,二来,她总觉得与尹律师应当恢复“正常”关系,而不是总有些或正面或负面的私在里面。双方律师互相认识这也不罕见,然而大家基本都有职业德,不会因为个人影响已代理的案件——士兵不能投敌,这是原则问题。别说认识原告或者被告律师,就算认识原告或者被告本人也是一样。当然,任何行业都有害群之,也会发生原告被告律师恶意串通的事。夏溪希望,他们二人可以光明磊落一,不刻意亲近,也不可以逃避,否则都只能说明他们还是很在意。

    原本,这个案件应该是十分简单的。夏溪握着天发将涉诉项目转给上城的合同,条款明白,签章清楚,上面写着,客——天发房地产公司,将‘明珠小区’分项目转给上城房地产公司,上城是项目开发方、资方,天发不承担任何权利义务。

    证据换是由主审法官主持。法官姓贺,他对换程序、换规则等等了简要释明,接着,程序助理引导三方当事人、代理人示证据。夏溪也向文字助理提正本,并在场人数提供副本,文字助理唰唰地记,将证据分类、编号、登记,开《诉讼证据收集凭证》,并叫另外两方填写表格附件,叫人对证据名称、证据页数、换时间等等信息,用以证明已经收到对方资料。

    可是现在,这份夏溪从来没有看到过的合同,明明白白写着:项目开发方、资方为——天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