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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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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

    歌舞虽然秉承了赵飞燕一代舞后的化,但终究不能公开拿来卖的,不然跟在秦楚馆就没区别了。

    文才换钱嘛,一般书生会帮人抄写书稿,以换得些许银,但我一来嫌那赚的太少,二来嘛我的字也不是很好。当初武则天就跟我说,书法对于我们这不以书法为生的人来说,并不十分重要。就像你是一个女,不穿什么衣服,都是女。而书法,只是一件衣服,真正能为她所用的,是我的文才与能力。

    最后,我咬着笔杆,决定:还是写文吧!

    唐诗宋词元曲,到了明清时代才盛行小说。

    我何不开历史先河,在这里写小说来卖?反正,以前寝室里有个在网上写文的女孩,每日似乎过得很充实呢。

    好吧,我承认,填充寂寞才是我的初衷。至于赚钱与成名,唔,能有自然更好。

    就这样,我定了写文的决心。

    写哪文呢?

    嗯,记得唐代有唐传奇,短短的,虽然的写得不错,但仍是未免生涩。既然要开先河,就脆用白话文写吧。

    反正,宋朝已有了纸张,写起来并不难。

    至于题材,当然是百合!

    虽然我知,在这个封建的时代,百合文的受众不会多,就连在现代,百合受众都是最少的,更何况是古代。

    无所谓,写文嘛,本就是自己开心就好。如果自己都写得不开心,怎么能写得去呢?

    嗯,百合!

    我咬着笔杆,略一沉,一个故事就在脑中成了型:某贵府少妇,因为娘家父亲遭贬黜,便被婆家人嫌弃撵了回来,她这才明白,原来男人所谓的恩,不过是大难临的明哲保。至此,她对男女婚姻不再抱希望,而是跟从小大的一位妹谈起了恋……嗯,就是这样!

    当她跟青梅竹的小妹谈恋后,才知了真正的原来这么舒服,这么幸福,然后,她便可以专心写自己的诗了……在幸福中,写自己的诗词。

    越想越兴,我当便铺开稿纸“唰唰唰”写了起来。

    笔虽然太大,用起来有些微不方便,但我也是当过上官婉儿的,所以,一天来,竟写了足足的一章。

    我打了个哈欠,满意地将第一章放在桌旁,这才去吃饭。

    心等我早就等急了,此时吃得很快,想来是饿了。

    我笑,便跟她打听,附近哪里有人喜看小说的?哪里有书局之类可以刊刻小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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