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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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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小凤不理他,自顾自蘸上颜料,往画布上涂抹:“天太,就没穿衬衫。”

    江焕诚的底是铺不开的墨,在灯光亮起的瞬间,他难以控制地戏了两秒。

    但他很快调整好了状态,伸手,似乎在想象那泛着淡粉的肩上留自己指痕的样

    “真的?”沈小凤的发丝跟随着轻轻颤动,他拨了一,随手抓起桌上的一只笔刀,把发挽起来。

    说完,他不仅不害怕,还满脸向往与玩味:“真够辣的。”

    可惜中不足的是,混混这个角充满了原作者的恶趣味,原著中的混混只能用猥琐、丑陋来形容。如果照原文的设定来挑演员的话,之前那个混混演员从某程度上还贴合人形象。

    “我说话,还能有假?”看着栗卷发被掩盖的细脖颈,一想到上面有可能布满自己的吻痕,混混就难掩望,的后槽牙,靠近正在作画的青年“——怎么穿这么少?”

    原著中最引人却又一直被诟病的地方,电视剧拍来如果改编效果很好,那便是非常容易被放大的优,因此林北恩要在这上面文章,用咖位大、样貌好的演员,跟傅栖眠的颜值演技一结合,就是完

    昏暗的画室,青年光的后背格外醒目,他好了很多,围裙的系带稍稍勒,更加令人垂涎。

    讲戏的过程非常顺利,摄像机很快就对准了已经站在位置上的傅栖眠。

    不是一戏,还是一本小说,要引人,首先要能够满足观者的视觉望,这是林北恩在国际上摸爬打这么多年总结来的一条经验。

    “啪嗒”一声,灯被打开,白炽灯的光使得沈小凤本就白皙的肤越发晃

    正巧了这档事儿,混混演员辞退了,林北恩也算如愿以偿。

    说着,他活动了一,稍显宽松的从腰间去一致的腰窝,连带着一大又狰狞的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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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在定了傅栖眠来演沈小凤后,林北恩就一直有意换掉混混的形象,弥补上原剧本中的遗憾。

中,这一段描写即便是意识,但也极为香、艳,也是全书最着重描写沈小凤如何如何诱人的地方,林北恩也抓住了观众的心理和傅栖眠本的优越条件,决定将这一场戏的片段到官方先导片当中。

    “跟我睡一晚,全给你理好。”混混完全无视画室中“请勿烟”的标志,自顾自燃了一,吞云吐雾,表中有说不的顺畅——天意让他那天晚上门买烟,正巧撞见沈小凤在画室里理地上的血迹,“没想到你这细胳膊细还敢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