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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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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阅读一本书》:How to Read a Book,作者莫提默.J.艾德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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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雷,这个阿尔加心目中的缪斯,并不知自己的每一寸相都合了画家缘。他自认为俗气的金发在阿尔加看来是光亲吻的礼,他嫌恶的过白肤令阿尔加喜;他痛恨自己大而满溢无知的和天生上翘的嘴弧度,认为这让他像个“pussy”*,而阿尔加喜好猫;他觉得自己的材瘦小过如东亚女人,这是过于夸张的说法,总之阿尔加认为他形轻巧捷,无拘无束,如上帝遗弃尘世的灵——戾气重了些,不过:加分项。

    “昨天。昨天,你怒吼了一首歌。”

    “为什么烦恼”这个话题被轻轻带过,消失在风里。

    “嗯?嗯……”

    格雷亦未知。他告诉格雷自己是个自由职业者。格雷没一步过问。

    “你在烦恼什么呢?”阿尔加的声音切断了他的思绪。

    一丝不苟,简约,那只是格雷中的阿尔加啊。当然,也是阿尔加意自己在格雷中的形象——一个疯狂抹颜料画线条疯起来可以让自己从到脚变得五彩缤纷的画家,怎么会偏好淡上装呢?一个浪漫的艺术人怎么会时刻把自己捯饬得整整齐齐呢?穿淡上装是因为墙是灰黑的,只有淡衣裳才是最好的彩搭。熟练搭不同颜于无形是诸如画家,摄影师,灯光师等视觉艺术人的基本素养。天生极佳如阿尔加,擅为他人制造

    *pussy:猫咪的非正式说法,也有“

    真装。雅痞一个。

    此后一段不短的日,阿尔加总会在午时光,在Gattopardo外或酒吧里面与格雷会面。两人未过任何约定,默契似的,早到的一方耐心等待另一方的到来。从几天一次到每天碰面,两人对此到越发自然。格雷还是在Gattopardo等待什么人,与以前不同的是如今他已非孤自一人。他们很快混成了“勾肩搭背”的程度,偶有小小地“动手动脚”。

后来,格雷回忆起还是认为,如果当初他抓住了“缪斯”这个信息,问阿尔加是一位画家,那么他一定会离这个人远远的,起码那时他们并不。自己也不会重温噩梦,方寸大,歇斯底里。

    十一、

    “没关系。”阿尔加有意化他波,“我可以学习欣赏。”并乐得观赏对面人的难得脸红。

    *puter Graphics,电脑图像。国际上习惯将利用计算机技术行视觉设计和生产的领域通称为CG

    阿尔加总是特地成为早到的那个。格雷每每走过拐角,就能远远看到宛如英海报中的男人随意又不失边角地靠在Gattopardo的墙上,若有所思似地捧着书,永远质疑。墙是刻意旧的斑驳雅黑样式,将向来偏好淡上装的阿尔加凸显得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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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雷角弯弯:“Lake of fire,自Nirvana93年的纽约不电——不好意思,我在你面前秀优越了吗?你好像并不听摇。”

    他善于让他人对自己的形象到舒适自在,以及隐藏自己的画家份。除了少数熟识多年的亲友,没人知他以艺术为生。